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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襲警案二審 楊佳打破沉默:不後悔! 他們死有餘辜
2008-10-14 05:07 中評社 |  楊佳在庭審現場 上海襲警案10月13日二審開庭,被告楊佳一改沉默,否認控罪,且對自己的行爲“不後悔”,“因爲我感覺他們(被殺警員)都不是無辜的”。楊佳又表示,案發前曾遭警員多次毆打,“我一級級投訴都沒有結果”。法院将擇日宣判。
香港《星島日報》報道,與一審不同的是,法庭10月13日首次允許三十多家地方媒體及部分公衆旁聽,包括楊佳的父親楊福生和姨媽王靜榮。13日上午9時30分,一審中被判死刑的楊佳準時出現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第七法庭,他神情輕松平淡,衣服整潔,看起來剛刮過胡子。
控辯雙方圍繞楊佳是否有精神病、是否在派出所被毆打等,展開激辯。當辯護律師詢問楊佳對所作所爲是否後悔時,他答:“我不後悔!”當被詢問“下身有無受傷時”,楊佳答道:“你是說陰莖吧?沒有。”
楊佳10月13日在庭上答問時流利直接,當律師談及楊佳可能存在精神障礙時,他說:“我個人認爲我的精神狀态是正常的,派出所的那些警察倒可能不正常。”
二審過程中,爲了還原案發現場,法庭當庭播放了長達半個多小時的楊佳接受民警盤查時的錄音數據,幷播放了部分楊佳在芷江西路派出所接受盤查及手持尖刀襲擊閘北公安分局警察的錄像。錄像顯示,幾名警員将楊佳團團夾住,拖出鏡頭監控範圍外。楊佳自稱:“七、八個警察把我摁倒在地,圍着我拳打腳踢,大約有兩、三分鍾時間,我的褲子、T恤被扯破、蹭髒”。
在自我辯護時楊佳說:“我認爲我是無罪的,是他們先打人,我一級級投訴都沒有結果,而是(警察)一級級地侮辱我的人格。所以七月一日發生的事是完全正常的。”他最後陳述:“我站在這裏證明一件事:在這些警察管理的社會裏,即使幾十年遵紀守法,還是一樣會被判刑坐牢的。”
開庭前楊佳曾向二審法庭申請,要求做證的警員出庭接受律師詢問,但幾位證人13日均未現身。
另據香港《文彙報》報道,楊佳的辯護律師向二審法院申請重新對楊佳進行精神鑒定,但未獲批準。審判長徐偉當庭表示,未批準重新鑒定的原因是“要求重新鑒定理由不充分”。
直到退庭前,律師仍在努力說服合議庭改變原有決定。若法庭仍不同意重新進行精神鑒定,按相關法律對二審時限的規定,10月27日将是決定楊佳生死的最後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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