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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現“史上最倒黴貪官”:受賄28萬吐出還被敲詐40萬
2008-07-10 05:12 紅網 | 渝中區環衛二所所長範方華,利用發包工程之機,收受了工程承包商王某近30萬元“好處費”。可是不久兩人産生矛盾。範方華單方取消與王某的“合作”後,王某以告發範受賄一事相威脅,結果不僅要回了30萬元,還逼範方華倒吐出40萬“封口費”,簡直堪稱“史上最倒黴的貪官”。昨天,渝中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範在法庭上稱自己非常後悔,他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受賄 利用職權收45萬“好處費”
昨天上午9時許,渝中區法院3樓數字化法庭,能容納上百人的法庭内座無虛席。
公訴方指控,範方華受賄事實共有4筆。2005年6月至2006年10月期間,範方華夥同原渝中區環衛局局長黃海峰(另案處理),在渝中區東水門垃圾治理工程等15個工程項目中,利用其擔任霸聯公司副總經理的職務之便,收受工程承包商王某給予的好處費28.5萬餘元。在建設新村21号公廁和茶亭北路73号公廁改造工程中,收受施工方張某夫婦給予的好處費2萬元。2005年,在訂購環衛服的過程中,範利用職權,收受重慶鴻雁服飾設計公司負責人曾某給予的好處費1萬元。
2005年到2006年,在對外發包流動公廁及垃圾桶過程中,範還收受承建方程某給予的好處費13.3萬餘元。
公訴方指控,到2007年底被雙規前爲止,範某共收受好處費44.9萬餘元。
挨宰 倒貼承包商40萬“封口費”
據範方華在法庭上陳述,2005年,他經朋友介紹認識了王某,大家經常外出吃飯打牌,逐漸就熟識起來成爲了“好朋友”,在收受了王某的錢後,他讓王在承包東水門垃圾治理工程時占盡先機。後來他和王某因爲一些事情發生矛盾,雙方關系徹底拉爆,他中斷了與王某的“合作”。
但有一天,王某找到範方華,稱範收受賄賂的過程,他掌握有全部的證據,并威脅把掌握的證據交到紀檢部門。
範方華說,他當時聽聞後非常害怕,整晚都睡不着覺。第二天上午,他主動給王某打去電話稱,要把近30萬行賄款全額退還給王某。不久,他把錢退還了王某。可王某卻不依不饒,仍威脅要将他受賄的事說出去。無奈,範方華與王某達成協議:王某對範受賄一事保密,範另給其40萬元作爲“封口費”。
庭審 法庭上稱自己是受害者
在昨日的法庭上,範方華流下了悔恨的眼淚,他稱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者”。他認爲,自己受賄金額最大的一筆就是承包商王某行賄的近30萬元,這筆錢他是收得最“委屈”的,不僅後來全退了,還讓他倒貼了40萬元。
範方華訴苦說,籌集40萬元錢,對他來說非常困難,他曾四處找親戚、同學、同事借,稱自己有“急用”,一月後終于籌集到了40萬巨款,并分3次把現金和銀行卡交給王某。
“我和王某不是真正的朋友,隻是酒肉朋友!希望法庭能看在我主動交代犯罪事實的份上,能從輕處理!”範在最後陳述時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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