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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詩政府監護孩童失效:未出課堂 法院過堂
2008-07-06 07:04 |  卑詩政府監護孩童失效 【環球華報記者 張薇報道】卑詩省六月末的一項調查報告發現,不少受政府監護的孩子未出學校課堂,先去了法院過堂。
現在的孩子本來就不好管,但加拿大保護兒童的相關政策讓不少父母更加頭疼。孩子不僅打不得,甚至罵不得。一旦父母打罵孩子的行爲被舉報,孩子會被帶走調查或由政府代爲監管。但是政府監護的孩子前景更加令人擔憂。
6月25日,卑詩省兒童事務專員特波拉方德(Mary Ellen Turpel-Lafond)在溫哥華發表一項最新報告時指出,有大約36%的受政府監護的孩子未完成高中學業即因違法行爲被帶去輔導感化。“這完全不是我們希望的結果”,特波拉方德說。
政府監護有悖初衷
顯然,政府監管兒童的初衷是爲了給孩子更好的教育而不是看到這樣的結果。報告發現,很多兒童在政府監護的時期,受到忽視、暴力甚至性侵犯,而兒童福利體系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作爲兒童事務專員,瑪麗曾經多次發布針對兒童福利制度的報告,指出省政府保護兒童制度的漏洞,包括安全标準差、省兒童及家庭發展廳和專業人士之間缺乏溝通以及人手短缺等問題。
子女教育不可忽視文化沖突
對于36%這個數字,中僑互助會家庭及青少年輔導總監吳國元表示震驚。常年從事移民家庭及青少年輔導服務的吳先生表示,根據自己接觸的移民家庭和具體案例,最近幾年,随着對相關法律的解讀以及執行的變化,來自華裔家庭的政府監護兒童數量逐漸減少。但中西方對于子女教育的認識以及觀念的差異,仍然是值得注意到問題。
吳國元認爲,華人往往認爲管教子女是自家的事情,外界不應該幹預——“孩子是我自己的,我想怎麽管就怎麽管”,不少家長對教育子女問題上持這種态度。而“打是親、罵是愛”、“棍棒出孝子”諸如此類的觀念,在華人圈裏并不鮮見。這就與加拿大的文化和法律存在不小的沖突。
作爲聯合國人權憲章成員國,加拿大認可兒童有健康成長的權利。而這種權利不僅限于溫飽,還包括兒童心理上的感受。加拿大聯邦以及各省都有專門的保護青少年權益的法律,用于保障青少年在成長過程中擁有一個良好的環境,否則,将剝奪父母或其它監護人對兒童的監護權。
一般說來,一旦孩子被認定遭受虐待,就會被兒童及家庭發展廳的工作人員帶走,接受政府監護。而吳國元介紹說,這種虐待又未必是生理上的,諸如打孩子肯定是違法行爲,同樣值得關注的是心理虐待和性虐待。比如給孩子看成人電影就可以被認定爲性虐待。而家長教訓孩子,也要有一定的尺度。吳國元介紹,曾經有家長對孩子說“你真沒用,考不上某學校就不要回家”之類的話,而孩子在作文裏寫自己因此很絕望,想自殺之類的話。被老師看到立即通報兒童及家庭發展廳,孩子即刻被帶走,暫由政府監護。孩子家長獲知後,卻怎麽也想不起自己何時說過類似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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