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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兄弟被判繼續羁押

  2008-07-04 18:32  環球華報

李東哲(左)、李東虎兄弟
【環球華報綜合消息】中國人民銀行10億元巨款失竊案涉嫌主謀李東哲、李東虎兄弟案有最新進展,法官以李氏兄弟代表律師甘農(Douglas Cannon)所提理由不夠充分,裁定涉嫌共犯李東虎、李東哲兄弟繼續羈押,並於7月17日出席移民暨難民局(IRB)遣返聆訊。此前在6月11日,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局裁判官特斯勒(Marc Tessler)曾做出裁決,準予李氏兄弟有條件保釋。

移民部代表律師派克(Helen Parker)表示,雖然裁審委員在6月11日聆訊中裁示釋放李氏兄弟,要求李氏兄弟須配戴電子監視器(electronic monitoring),但目前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該電子監視器能有效監控兩人。

派克認爲,加拿大邊境服務署(CBSA)對於李氏兄弟的遺返前風險評估(PRRA),已確定10月中之前會得到中國政府不虐待或迫害遭遺返人犯的承諾書,並不會無限期羈押(Indefinite detention),故向法官申請繼續羈押李氏兄弟。

李氏兄弟代表律師甘農(Douglas Cannon)表示,兩人自2007年2月遭羈押至今已16個月,且入境加拿大多年,期間由並無潛逃事實,也沒有對加拿大人造成公共危險,應獲得保釋,但法官要求甘農進一步解釋,如何證明李氏兄弟獲釋後不會造成公共危險時,他則無法提出具體說明。

法官拉梅(Tremblay-Lamer)最後以遺返前風險評估時程已確定,李氏兄弟代表律師甘農無法提出兩人獲釋後不會造成公共危險具體說明為由,裁定繼續羈押李氏兄弟。

甘農受訪時表示,本案在下一次遺返聆訊前已不夠時間再司法覆核,目前隻能期待下次遺返聆訊的裁審委員會做出對李氏兄弟有利的裁決。

而曾經提出遣返高山的中國移民大聯盟召集人楊震霆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對於聯邦法院推翻難民局批準李東哲兄弟保釋在家的決定,表示欣慰。他認為雖然羈留兩人要多耗國家金錢,但也是值得,法庭至少發出一個明確信息,逃離中國的經濟疑犯不能逍遙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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