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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打孩子将被起訴 加拿大拟立法嚴禁體罰孩子
2008-06-22 07:10 | 聯邦參議院通過一項新提案,父母打孩子屁股将會被起訴。有關方面對此表示,這是使對父母打孩子罰款的做法成爲法律條文,所邁出的關鍵性的第一步。
日前在聯邦參議院,一項針對父母打孩子屁股将會被起訴的提案得以通過最後一讀。
這項提案的起草人和發起者是聯邦參議員帕耶特(Celine Hervieux-Payette),她就此解釋說,該提案傳達出這樣一個信号,就是以重複的方式使用暴力,不再受到保護,但也不意味着任何人碰了自己孩子胳膊一下,就被逮捕。該提案旨在禁止父母對他們的孩子“使用暴力”,除非在“限定的情況”(limited circumstances)下例外,但沒有特别指明何爲“限定的情況”。
現在聯邦刑法(the Criminal Code)第43條規定,如果作爲一種教化手段,父母和教育工作者可以使用體罰(corporal punishment)。目的在于要推翻刑法第43條規定的上述提案,4年前在聯邦參議院已經提出過一回。這次參議院通過之後,聯邦自由黨國會議員傑甯斯(Marlene Jennings)準備将該議案提交聯邦衆議院,因爲隻有在聯邦衆議院獲得通過,才能使之成爲法律。一旦形成法律,對孩子“體罰”将失去托詞,尤其是經常發生或特别嚴重者,會影響到對孩子的照顧資格。
聯邦司法部長尼考爾遜(Rob Nicholson)的秘書埃克(Darren Eke)日前表示,保守黨聯邦政府傾向于對該提案進行“自由投票”(free vote)。他說當衆議院今年秋季對該提案進行考慮的時候,預期會發生争論,因爲這事關國會每個成員對該提案進行表态,明确支持或反對的立場。
據悉,在聯邦參議院批準上述提案之前,參議院曾舉行了爲期3天的委員會聆訊。在其聆訊階段,刑事辯護律師和加拿大律師協會反對該提案,認爲它可能對父母、教師和保姆帶來犯罪判決。
加拿大兒童、青年與法律基金會支持上述提案,明确兒童應該具有與父母同樣的身體免受暴力侵害的權利。
也有兒科專家指出,打孩子屁股除了不利于孩子良好性格的塑造外,如果打的位置不對,還很容易造成孩子腎周圍血腫,甚至腎出血。
聯邦保守黨國會議員克拉姆泊(Daryl Kramp)則認爲,在教育子女方面,其實父母能夠自己作出最好的決定,而他稱自己就是一個“傳統主義者”。
盡管上述提案是由聯邦自由黨國會議員提出來的,但在本黨内也有不同聲音。該黨國會議員兼督導員瑞德蔓(Karen Redman)就公開表達自己的“矛盾心情”,一方面表示對保護兒童免受體罰的理解,另一方面則認爲有時候打孩子是必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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