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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兄弟終獲保釋
金雷 2008-06-12 17:08 環球華報 |  李東哲(左)、李東虎兄弟 【環球華報記者 金雷報道】曠日持久的中國人民銀行10億元巨款失竊案涉嫌主謀李東哲、李東虎兄弟案有最新進展,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局裁判官特斯勒(Marc Tessler)周三(11日)做出裁決,準予李氏兄弟有條件保釋。
根據判決,李氏兄弟将在出獄後居住在列治文莫法特路(Moffatt Road)的一套公寓房間,在未經邊境局書面批準前不得居住在其它地方。同時,李氏兄弟在晚上 9:00到上午7:00之間不得外出。邊境局官員或其授權人士将可以随時進入其家中進行檢查。
他們必須随身配帶“電子監控”(electronic monitoring)設施。這種“電子監控”(俗稱“電子腳鐐”)可以通過GPS衛星定位,讓當局有效地掌握當事人的行蹤。每年每人1萬5000加元的費用則由李氏兄弟支付。李氏兄弟必須向邊境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出具由Trace Canada提供的電子監控設施的合同證明,預付兩年所需費用。
裁決還規定了李氏兄弟的活動範圍隻可在大溫中心區域之内,範圍是:
南: Steveston Highway
東: Highway 99, Highway 91 to Knight Street, Knight Street. to SE Marine Drive with Boundary Road from the Fraser River to Burrard Inlet forming the easternmost limit,
北: Burrard inlet
西: the ocean boundary, excluding Sea Island (Vancouver International Airport) and the Arthur Lang Bridge.
李氏兄弟代表律師坎農(Douglas Cannon)此前表示,由于過去提出的20萬元保釋金條件,均被裁判官懷疑資金來源是否幹淨,所以,他們提出以“電子監控”的方式代替保釋金。
而該案的另一涉案關鍵人物、前中行哈爾濱河松街分行行長高山,也曾意外地出現在聆訊庭上旁聽,并與李氏兄弟交談。此間媒體曾報道,在列治文的公寓套房是由高山替李氏兄弟租下。李氏兄弟代表律師坎農曾說,高山早在去年12月已租下房屋,準備讓李氏兄弟獲釋後居住。
5月7日,高山曾在聆訊時寄語李氏兄弟,“冬天已經過去,春天來了。”語帶雙關,令人琢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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