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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時評】姚永安:堅決反對加拿大聯邦C-51惡法
姚永安 2008-05-16 14:41 環球華報 | 當大家仍在熱烈討論和反對聯邦C-50移民法案的時,保守黨政府卻有另一條對華人社群影響極大的C-51號法案已經靜悄悄進入二讀階段。
這條C-51號“食品與藥物法案”,絕對是一條惡法,同樣擁有保守黨C-50法案的3大特色:
一,無論是移民法或是食品與藥物法,事前都沒有向業界作廣泛的諮詞。閉門造車,背後是一種權在我手的傲慢專制態度。
二,移民部長叫公眾相信她,讓法案給與她更大的權力解決積壓申請問題。C-51法案同樣給與政府更大和無制衡的權力。
三,兩條法案都是講一套、做另一套。C-50移民部長說要處理龐大積壓申請,但新法的實施日期卻是今年二月,之前積壓申請不受此法影響。C-51法案政府說要保障消費者,事實是,現有法例和運作已經能做到。
經過多年的諮詢,聯邦政府在2004年就藥物和食品的分類中間,開闢了天然健康食品類別(中草藥亦包括其中),並且給與規管。無論入口或售賣天然健康食品或中藥物品,都需要獲得牌照和接受種類和品質的規管。一些含有毒性的草藥(中醫本來可透過混合其他草藥化除其毒性),又或受保護動、植物品都被禁止或管制入口。不過,天然健康食品和草藥雖有醫療用途,卻不需受西藥的嚴格審批和監管。
C-51號法案的根本問題是否定天然健康食品和中草藥長期以來的成效和特性,硬要把它放入西藥類別,接受同樣的規管。這個問題就大了,因為每一種推出市場的西藥都要經過臨床測試,化學物料含量純度等檢証實驗。試問千百種中草藥各自要做臨床試驗,這是何等巨大的工程?由於這些草藥都不像西藥般有專利權,究竟誰人會花耗巨額金錢去做臨床試驗?由於草藥來自種植,並非由化學物料的混合而成,純以化學成份來檢定也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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