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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駐溫哥華總領館:辦簽證有變化
2008-04-19 06:46 環球華報 | 爲确保北京奧運會順利舉行,保護奧運期間赴華人員的人身和财産安全,中國駐溫哥華總領事館宣布,從本周二起調整各類赴華簽證事宜,每天中午12時30分即停止發放當天排隊号碼,不受理當日取特急件。
中領館表示,即日起赴華辦理的各類簽證申請,應提供申請人有效護照、簽證申請表各一份、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張、在華居住旅館訂單、往返機票;赴華探親簽證應提供申請人有效護照、簽證申請表各一份、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張、與在中國親屬的關系證明、往返機票。
申請赴華商務簽證應提供申請人有效護照、簽證申請表各一份、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張、被授權單位簽證通知表原件、在華居住旅館訂單、往返機票;申請赴華學習(留學、進修、實習六個月以上)簽證,應提供申請人有效護照、簽證申請表各一份、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張、接受單位或主管部門的證明、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申請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錄取通知書原件;申請赴華工作簽證應提供申請人有效護照、簽證申請表各一份、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張、被授權單位簽證通知表原件、外國人就業許可書或專家證書原件。
申請赴華記者簽證(臨時采訪)應提供申請人有效護照、簽證申請表一份、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張、中國主管部門的證明。
中領館指,中國公民申請換發護照者,應提供申請人原護照(有效期爲一年以内)原件和資料頁、延期頁複印件、護照申請表一份、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三張(小二寸、淺色底)、楓葉卡原件和反正面複印件、或學生簽證、工作簽證原件及複印件。
中領館表示,由于近期申請證件人數大幅增加,赴華簽證一般不受理當日取特急件,加急件改爲三個工作日取,正常件改爲七個工作日。換發中國護照不受理加急件,正常取件日爲兩個月。
而爲方便年邁者辦理的健在證明,則集中在每周二下午3時至5時受理,其它辦公時間不再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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