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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評論】李牧:豔照與人類底線
李牧 2008-02-13 23:35 環球華報 | 稱大熱門的香港演藝界色情系列照片爲豔照而不是淫照,是因爲香港淫亵及不雅物品審裁處還沒有認定這批照片的性質。基于同樣原因,媒體大量使用的“疑似某藝人”這一表述方法,也是因爲尚未從法律上認定照片中是誰。
日本、韓國媒體跟蹤報道,澳洲新聞網站發布英語新聞。事實表明,豔照新聞早已不限于兩岸三地和海外華人社區。讨論隻能放在全球背景下。
稱“豔照”而不是“淫照”,“疑似”而不是确定,提出了一個很根本的問題:在法律之外,人類社會的道德底線是否存在?
根據現有司法常識和陳冠希事件發展,可以很清楚推斷,任何兩個沒有精神疾病的成年人,發生性關系都是合法的。這個合法沒有時間限制,你有本事有條件,可以在任何一個時間長度内,頻繁更換性伴侶,多少角都可以。這個合法沒有年齡限制,隻要附合法律規定的成年标準即可,如香港是十六歲。
這個合法也沒有技術限制,發生性行爲的成年人,拍視頻,拍圖片,拍電影,怎麽紀錄都可以。拍完了,成批的存放在電腦裏,隻要硬盤足夠大又能找到足夠多的性伴侶,當事人健康又允許,你存上一百年和一萬個對手的實戰,說不定還創下個什麽紀錄。
換言之,陳冠希事件的惟一問題,是這批圖片流傳出去了。根據現有情況看,這件事真有麻煩的還是把圖片偷到手并且傳出去的人,當事的男女主角們,嗯,僅僅是受害人。
法律維護的是一些最基本的東西,在保證社會秩序的同時,法律要滿足社會成員的最大限度自由。陳冠希和阿嬌柏芝們非常充分地享受法律賦予的自由,他們的床上故事已經複雜到需要專門寫文章,才能理順在拍照片的時間段内具體某幾位男士和某幾位女士如何走馬燈。可當這些所謂的公衆人物站在鏡頭下時,他們的表述是:很傻,很天真,很後悔。很道歉。
可憐的公衆人物們,向整個社會提出了進一步問題:沒有狗仔隊跟蹤的普通成年人,謹慎地不留下任何紀錄,沒有傳染性疾病,來一個“陳氏生活大法”,是不是沒有問題?如果是這樣,要讨論的就不是豔照,而是社會應該如何遵重公衆人物。
在陳冠希事件中,媒體和互聯網的表現,在某種程度上肯定了“陳氏生活方式”。衆多媒體,把這一事件視爲吸引眼球的良機,大伺炒作,包括一些大型網絡運營商,推波助瀾,使豔照引發的網絡争執演進成尖銳對立。法律探讨、批評警方、強調保護兒童,使媒體盛宴處于極爲安全的狀态下。合法,就可以爲所欲爲。
人類社會踏進文明門檻那一天起,形成了一些基本的價值标準和行爲底線:陽光,健康,忠誠,積極……幾百張真人豔照不會消滅人類行爲底線,但豔照事件足夠證明底線已經打破。
現在看,成人情趣用品及影片的規範管理确實重要。日本的AV界,荷蘭的紅燈區,中國的成人用品店……都有序地運行,有自己的良好界限。或者,這些規範管理錯了?早不設這些條條框框,冠希柏芝阿嬌們,這次不至于這麽灰頭土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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