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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無罪”!香港網民不滿警方處理 籲捉源頭陳冠希
2008-02-05 05:03 網易娛樂 |  香港網民不滿警方處理遊行抗議 香港網友警告稱,大年初四要發動上街遊行、抗議警方隻會打壓小市民、卻不捉“源頭”的不公平做法。 而前天(2月3日)也有網友發起捐款助首被告鍾亦天打官司行動,立即獲得12萬人響應,每人捐出100港元,已給上載一張“豔照”就被關起來、不準保釋2個月的被告籌得1200萬港元的官司費。
香港名嘴黃毓民對警方四處捉上載“豔照”的網友,卻讓“源頭”陳冠希“逍遙在外”的做法,大爲不滿。黃毓民認爲警方應直接揪出“豔照”的拍攝者,要求他交出儲存“豔照”的電腦。
名嘴黃毓民:去搜查陳冠希的家
名嘴黃毓民促警方去搜查陳冠希的家和電腦,不要再浪費時間四處捉網友,卻讓“源頭”置身度外、成了“受害者”。
他說:“警方要找尋相片源頭其實十分簡單,隻需要求陳冠希交出電腦助查就可以了。到了今天,誰是源頭,其實大家都知道,就是陳冠希和他的電腦,警方怎麽到現在還不去陳冠希的家搜查和打開他的電腦來看?”
網民昨高舉“刑責焉能混淆,藏有豈屬發布”等标語,遊行到灣仔警察總部,抗議警務處處長鄧竟成危言聳聽,勢必侵犯網民私隐。
參與遊行的議員梁國雄指鄧竟成不應企圖以法律解決道德問題:“有警察跟我講他自己都下載過豔照,那,鄧竟成是不是應該先查他的一班下屬,看他們有沒有知法犯法?而不是亂捉人,卻又沒有解決問題。”
逾12萬網友響應捐款
“轉載無罪”,12萬8000網友響應捐款,籌得港币1280萬元(約256萬新元)幫助“上載”一張“豔照”就被收押2個月、不準保釋的無業被告鍾亦天打官司。
至昨天晚上爲止,已有12.8萬人響應捐款,每人願捐100港元。
另外,網友也炮轟警方辦事“大小眼”,對一宗藝人“豔照”案,竟然出動了200多警察去捉人,還不準保釋,斥警方讓網友坐“冤枉監”、沒有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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