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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廢安全第三國協議 加國政府不滿要上訴
2008-01-19 06:53 | 周四,加拿大聯邦法庭(Federal Court)一位法官封殺了加拿大和美國簽署的頗受争議的安全第三國協議(Safe Third Country Agreement)。加拿大政府以這一決定會增加在加拿大提交難民申請的人數爲由提出上訴。
據多倫多信息港報道,2004年開始實施的安全第三國協議規定難民申請者隻能在自己首先抵達的國家提交難民申請。這就阻止了抵達美國的難民跨境向加拿大提交難民申請。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表示協議實施以後,駐美國移民辦公室收到的難民申請數量減少了40%。
協議實施時,政府稱其目标是終止“采購避難權”(asylum shopping)的現象。但加拿大難民議會(Canadian Council for Refugees),加拿大教會理事會(Canadian Council of Churches),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以及哥倫比亞一位尋求庇護者都向聯邦法庭提起訴訟。這些組織列舉了阿拉爾(Maher Arar)被遣送叙利亞後所受到的苦難,指出了911恐怖襲擊以後難民所受到的美國政府的不合理對待。
根據協議,美國被認爲是安全第三國。然而11月份,法官費倫(Michael Phelan)發現美國并不符合保護難民的國際标準。周四,費倫法官裁定安全第三國協議在2月1号廢止。但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發言人沙德伊夫林(Karen Shadd-Evelyn)表示政府會上訴,尋求暫時擱置費倫的決定直至上級法庭作出裁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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