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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省一分錢 多倫多市需付4萬8千元
2007-10-07 06:58 | 爲了要一分錢,多市就要花47,680元。
據多倫多信息港報道,加拿大皇家制币廠稱多倫多市在“One Cent Now” 運動中使用了一分錢的圖像以及“one cent”的詞語,因此必須向皇家制币廠支付這些錢。但多市官員在周五說他們不會付這些錢,盡管他們還在同皇家制币廠協商此事。
“One Cent Now”運動是多倫多市長苗大偉(David Miller)的創意。消費者每花一元錢就要繳納六分的消費稅(GST),苗大偉希望能從這六分錢中分到一分錢。這項運動得到了加拿大市政聯盟(Federation of Canadian Municipalities)和省長麥堅迪(Dalton McGuinty)的大力支持。
制币廠稱多市使用了一分錢的圖像并在郵件地址www.onecentnow.ca和電話号碼416-ONE-CENT中使用了“one cent”字樣,侵犯了制币廠的知識産權,因此必須支付47,680元。
制筆廠發言人Alex Reeves在采訪中稱制筆廠對一分錢的圖像有用所有權是公認的,任何使用者必須得到制筆廠的許可。多市官員則說他們知道這是制筆廠的“商标”,但是收費的規定在此并不使用,因爲這些圖像被用在了“非營利公共教育運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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