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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火炬傳遞不能前往台北 奧組委認爲責任在台當局
2007-09-21 08:26 奧運官網 | 據北京奧運會官方網站消息,9月20日,中國台北奧委會蔡辰威來函,表明不再與北京奧組委進行火炬入台協商,單方面終止了會談,從而關閉了協商的大門。當晚,國際奧委會通知北京奧組委,取消奧運火炬傳遞入台。北京奧組委對于奧運聖火最終未能成行台北、未能滿足台灣同胞熱切期盼傳遞奧運聖火的美好願望表示深深的遺憾。
奧組委發言人強調,造成這一結果的責任完全在于台灣當局。爲使火炬接力能夠進入台北市傳遞,自去年11月以來,北京奧組委始終根據奧林匹克憲章和國際奧委會的規則,本着平等協商和積極務實的态度,通過直接會談和函件來往等多種方式反複與中國台北奧委會進行商談,充分表明了我方盡最大努力促成火炬傳遞赴台,讓台灣同胞分享奧運聖火傳遞歡樂與激情的誠意。但是台灣當局違反《奧林匹克憲章》規定,拿奧運聖火入台傳遞工作大做政治文章,對已經北京奧組委和中國台北奧委會協商一緻的共識和聖火傳遞計劃路線予以否認并不斷制造各種幹擾,緻使奧運聖火不能赴台,造成了一個國際奧委會成員拒絕奧運聖火前往其轄區傳遞的前所未有的惡劣先例。
下面,介紹一下北京奧組委和中華台北奧委會的商談過程。
從去年11月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傳遞工作啓動以來,北京奧組委一直緻力于促成奧運聖火赴台傳遞。2006年11月,北京奧組委向包括中華台北奧委會在内的所有拟傳遞城市所在國家和地區的奧委會發出參加火炬接力傳遞的邀請。2006年12月28日,中華台北奧委會主席蔡辰威回函表示接受邀請。他在回函中表示,“我謹代表中華台北奧會确認本會願意參與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活動,并期待未來與貴會緊密的合作,在奧林匹克精神與原則下,共同完成奧運聖火傳遞之神聖使命。”今年2月12日,中華台北奧委會在北京與北京奧組委進行會談,雙方簽字達成四點共識。即:“一、雙方承諾遵守國際奧委會的有關決議,規定和慣例,共同維護奧林匹克火炬接力和奧林匹克聖火的純潔和神聖。二、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是北京2008年奧運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同北京奧運會一樣,必須遵守《奧林匹克憲章》。三、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在台灣傳遞是在中華台北奧委會轄區内開展的一項奧林匹克體育文化活動。 中華台北奧委會确保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活動在中華台北奧委會轄區内順利進行。四、火炬接力活動在中華台北奧委會轄區内舉行時有關旗、徽、歌的使用應嚴格按照國際奧委會執委會相關規定執行。同時,中華台北奧委會有義務協調相關方面承諾在火炬接力活動過程中不使用不符合前述規定的旗、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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