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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遊泳池旁哺乳遭勸離 怒告“侵犯人權”
2007-09-19 09:19 星島日報 |  多市母親要讨哺乳人權 日前,多倫多一名母親因在士嘉堡YMCA遊泳池旁給兒子哺乳,遭到工作人員的勸離。母親憤而投訴至安省人權委員會,YMCA已承認錯誤。
星報通訊社消息,雖然安省多個政府部門作過很多有關哺乳的公開宣傳教育,並推出「哺乳乃天性」、「隨時隨地」和「這是你的權利」等口號,但是,最近在士嘉堡一個YMCA的公共設施,仍然發生工作人員要求正給嬰兒哺乳的母親離開公眾場合的事件。
早在8年前,安省人權委員會(Ontario Human Rights Commission)就得出結論,加拿大衛生部和多倫多市也進行了多年的宣傳教育,但顯然不是每個人都收到這個訊息。
身為3個孩子母親的碧古靈(Pickering)婦女普萊兒(Carolynn Prior)周一向安省人權委員會提出投訴,稱她9月1日在士嘉堡YMCA遊泳池旁一邊看著2名7歲和9歲的孩子上遊泳課,一邊為小兒哺乳時,一名救生員讓她離開池邊,並稱「這是一個家庭場合,這可能令某些人不安」。
普萊兒表示,她對此大感震驚,覺得非常受傷。她拒絕離開,並回答說她有權在那裡哺乳。但她表示,她與工作人員在其他家長面前進行了長時間的交涉,令她感到「給我兒子哺乳是見不得人之舉,不能在公開場合進行」。
大多地區YMCA通訊副總裁海佩爾(Steven Heipel)昨天承認確有發生此事,並稱這是該救生員及她所請示主管的「判斷錯誤」。他稱YMCA是個親近家庭,接受哺乳的組織,「我們對此嚴肅對待」。
他還表示,周一已給全體員工發出電郵,提醒大家對在YMCA設施內哺乳的母嬰不得幹涉。如果有人看不慣哺乳行為,員工的責任是解決不滿者的不安,而不是針對哺乳者。
普萊兒稱她希望YMCA公開書面道歉,並保證此類事件不再發生在他人身上。她還希望該機構同意對員工進行指令性教育及培訓,以使他們了解哺乳母親的權利。
早在8年前,一名紐馬克(Newmarket)婦女在一間餐館,被僱員要求到洗手間哺乳,否則就必須離開。她事後向人權委員會投訴並獲勝,餐館道歉並給予經濟賠償。
此事之後,人權委員會與多倫多公共衛生局等單位,聯合展開了有關的宣傳活動,旨在停止對哺乳母嬰的歧視。2000年的一份新聞稿如是說:「根據《安省人權法》(Ontario Human Rights Code),拒絕為孕婦或哺乳母親提供服務,構成因性別及處於母嬰關係中的歧視。」這包括在餐館、購物中心及商店、學校、公園及其它文娛設施中哺乳。
人權委員會通訊經理普瓦列(Jeff Poirier)沒有證實普萊兒的投訴已經提交,亦不肯就該案的細節置評。但他稱,此類問題時有出現,委員會的政策已經非常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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