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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女子透過網路從加拿大購買大麻 遭判刑三年半
2007-09-06 10:14 環球華報 | 據中央社消息,雷姓女子透過國外網站購買乾燥二級毒品大麻葉,雖然她聲稱尚未收到包裹即遭查獲,且是自己施用,並沒有買賣運輸犯意。不過,台北地方法院近期判決,認定雷女自始參與毒品運送過程,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刑三年六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家住北市內湖的雷姓女子(三十四歲),去年十月下旬登入加拿大一個名為「大麻黨」網站,以加幣兩百元(合新台幣約五千元)價格,向「LISA ALEXANDER」購買列為二級毒品的大麻葉。雷女將錢以平信寄到加國後,並透過電子郵件告知對方,將大麻葉寄到以「Alice Lin」為名的北市大安郵局郵政信箱。
總計三小包的乾燥大麻葉(淨重二十二點五四公克)經空運入境,去年十一月二十日遭財政部基隆關稅局人員執行郵檢時查獲。雷女遭調查局海調處移送北檢偵辦,不過偵訊中,雷女表示因為好奇購買,並沒有運輸毒品進口犯意。
北院判決書指出,毒品運輸罪的成立,並不限運送他人所有或自己持有,雖然雷女尚未收到包裹,但仍有運輸毒品刑責。法官認為整個毒品運送過程中,雷女都有參與,因此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刑三年六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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