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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需給阿囚法律權利 英教授法律意見書爲加軍辯護

  2007-09-01 06:50  
加拿大政府請一個國際學者寫法律意見書﹐爲加拿大軍方辯護﹐證明加軍沒有責任給阿富汗囚犯加拿大式法律權利。

據加新社電﹐倫敦經濟學院國際法教授格林納達(Christopher Greenwood)的理論一向有争議﹐他爲國防部研究阿富汗囚犯問題﹐在8月中旬向聯邦法庭提交法律意見﹐獲得酬勞5萬元。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要求加軍停止所有押解行動﹐不要把囚犯交給阿富汗當局﹐加拿大聯邦法庭聆訊該案﹐格林納達的意見書是參考文件。

格林納達在2002年爲英國政府撰寫法律意見書﹐題目是《向伊拉克動武的合法性》(The Legality of Using Force Against Iraq)。他的結論是﹕基于1999年聯合國安理會的決議案﹔而英國能證明伊拉克即将來襲﹐入侵伊拉克是有理由的。

格林納達給加拿大聯邦法庭的意見長達34頁﹐日期爲8月14日。它指出﹐格林納達應參謀總長希利爾将軍(Gen. Rick Hillier)的邀請﹐撰寫意見書。格林納達在他的法律意見中說﹐國際特赦的申請迫使加方提供安全設施和安排法律代表﹐照顧加軍士兵在阿富汗扣留的可疑武裝分子﹐它對「國際法有若幹嚴重錯誤概念」。

加拿大聽命聯合國﹐在阿富汗執行軍事任務﹐加拿大的國際條約責任不相關。另一方面﹐聯邦審計官員說﹐加拿大爲阿富汗籌集的援助資金﹐和其它國家援助資金混合後﹐難以追蹤它的去向。

審計總長傅蕾澤(Sheila Fraser)屬下成員穆爾斯(Paul Morse)說﹐援助資金與他國資金合并後﹐很難審計去向。就是加拿大國際發展署(Canadian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gency)官員﹐也不知道如何報告援助金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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