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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牟不義之财 廣西一藥監局長綁架衛生局長之子勒索600萬
2007-08-27 04:54 中國法院網 | 爲牟取不義之财,藥監局長竟然挺而走險與同夥密謀綁架衛生局長的兒子,然後勒索600萬人民币。8月27日,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12.22”特大綁架案在廣西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原環江縣藥監局局長覃鵬等四被告人出庭受審。
檢察機關指控,2006年9月,家住環江縣東興鎮的被告人覃彬找到被告人覃鵬,稱:“現在手頭太緊張了,想走點捷徑,來錢快點,比如綁票這種,據我了解,你們衛生系統的領導有錢。你在衛生系統多年,比較清楚誰有錢,你幫我物色對象。”并承諾不要覃鵬出面,具體由其找朋友去做。被告人覃鵬說:“衛生局長楊某當領導時間長,有較雄厚的經濟實力,可以考慮。”二被告人便确定将原河池市衛生局長楊某爲作案目标,并決定由被告人覃鵬把楊某家中的情況了解清楚後告訴被告人覃彬。
後,二被告人開始按分工爲實施綁架做準備:被告人覃鵬負責探聽及提供楊某家庭情況及電話号碼給被告人覃彬,還于同月8日将8000元現金存入被告人覃彬的信用卡供其使用;被告人覃彬負責到河池市金城江區确認綁架目标、踩點,并物色被告人覃造學、韋冠驗爲作案同夥。在此期間,被告人覃彬、覃鵬還到金城江購買了四部手機及電話卡作爲作案專用通訊工具。2006年12月19日,被告人覃彬、覃造學駕駛由被告人覃鵬租得的面包車前往金城江準備實施綁架,被告人韋冠驗也于同日趕到金城江與二被告人會合,當天三被告人入住金城江陽光招待所,被告人覃彬對如何實施犯罪進行了分工。
2006年12月20、21日兩天的7時許,被告人覃彬、覃造學、韋冠驗來到河池市衛生局附近的愛民路路口,欲開始實施劫持楊某的兒子楊某某做人質,後因被告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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