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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維持專業執業標準 安省華裔醫生遭停牌8個月
2007-08-22 09:31 | 據星島日報消息,執業僅兩年的華裔醫生劉華榮(Alvin Wah Wing Lau譯音),被安省內外科醫學會的紀律委員會即時停牌8個月,並且要自費修讀兩項課程。他最快也要到2008年5月才能再執業。
在安省薩尼亞行醫的劉醫生必須修讀醫學倫理,以及醫生與病人溝通或相若的課程,才能扣減4個月的停牌期,否則就要被罰停牌12個月。
他復牌後在診所執業時,必須接受一名護士監督,並且在病歷紀錄上聯署,確保他的病歷紀錄無誤;每日亦要將所有病歷交由一名醫生檢查,以確保病人獲得適當的診治。這項有條件執業將隻適用於在他的診所行醫;他每12-16個星期到當地藍水醫院門診,或照顧入院病人則不受此限。這個執業條件起碼維持到2012年2月,屆時劉醫生要自費通過執業評估,並向紀委會申請撤消限制;紀委會則必須在6個月內作出裁決。劉醫生尚要在30天內向醫學會繳交2,500元聆訊費用。
這份醫學會與劉醫生達成的協議,已經得到醫學會執行委會採納。但負責這次聆訊的紀律委員會主席高夫曼醫生(Dr. Oscar Kofman)在星期二召開聆訊時就認為,初出茅廬的劉醫生2003年在多倫多大學醫學院畢業,其後再在麥瑪斯達大學攻讀兩年家庭醫學,都是高水準的課程;行醫又沒有壓力;事件是否涉及心理因素的影響。因此要求代表醫學會和劉醫生的律師提供更多資料。
劉醫生的代表律師史超域(Laura Stewart)指出,正是由於無法解釋犯錯的原因才令劉醫生要被加重處分。為期最少5年由1名護士及1名醫生監督每日的診斷,是她所知最嚴格的條件。這項由醫學會在去年8月頒佈的限制自實施以來,從未有病人或醫生作出投訴。而且他承認過失也讓30名病人毋須出庭作証。她的當事人自2005年7月才開始獨立行醫,應該給予一個機會。
醫學會的律師奧白麗人(Shaun O'Brien)也表示,協議是執委會對病人和社會大眾作出的最佳保障。劉醫生所犯的過失並沒有以前的案例可供援引;令雙方協議的處分已經將找不到原因的情況考慮在內,與類似判決比較已是相當重;而且他的過失沒有危害病人安全。隻知他的問題與金錢無關,因為劉醫生是受固定薪酬而非按病人數目收費。
聆訊涉及4名病人。醫學會指責劉醫生為她們診斷時忽視病人或其家族的病歷,未有進行適當身體檢查,與病人討論母血唐氏症篩檢以及病歷紀錄有誤。這些個案全部發生在診所,在醫院門診未有出現問題。而他也未有再為孕婦看病。
紀律委員會經過3次退庭商議後裁定,劉醫生作出被同業視為可恥、鬼祟或不專業的行為;以及未能維持專業的執業標準,並接納上述認錯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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