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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賽鳳告劇團職員索償40萬 羅啟仁嘲前妻自揚醜事

  2007-08-21 10:00  環球華報
據星島日報消息,早前李賽鳳與丈夫羅啟仁公開互數對方有婚外情,隨着離婚訴訟已在美國展開,兩人的罵戰暫時告一段落。不過,原來李賽鳳在北京悄悄入稟,指一名劇團男演員向傳媒大數她與宗天意的親密關係,內容不實,影響她的聲譽及工作機會,因此向對方索取40萬元人民幣以賠償精神損失。

身在北京的羅啟仁昨日向本報傳真一張緻「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的起訴狀﹐原告人為42歲的李賽鳳﹐被告為25歲的羅氏兄弟國際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職員李星。

李賽鳳指李星在6月接受某周刊訪問時向媒體表示﹕「我以前跟他(宗天意)同房﹐他喜歡給我看羅太太發給他的肉麻短訊﹐04年開始他每晚都找借口去找羅太太﹐去了就不回來睡﹐那時羅太太的子女也在。」

而李賽鳳則在起訴狀中說自己「從未與宗天意有任何親密關係」,宗天意亦已作出書面聲明否認上述言論,李星是「捏造虛假事實」,令她受到嚴重損害。此外,起訴狀又指李賽鳳作為演藝明星,被告的言論不但影響了她的聲譽,更令她「陷入無戲可拍、無廣告可接、無收入來源的窘逼境地。」因此提出要被告在全國性報紙上「賠禮道歉」,並要向她賠償40萬元人民幣及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記者翻查發現某周刊確曾刊登過一篇名為《專訪羅啟仁 終極爆淫史 李賽鳳同契仔 仔女面前肉戰》的文章,文中提到「曾是宗天意室友的劇團團員李星更爆料:「宗天意每晚都去找李賽鳳。』」等內容。

記者聯絡上羅啟仁,他說6月時某周刊的記者來到北京排劇的地方找他做訪問,更訪問了3個劇團的演員,其中一位是李星,他與宗天意年紀相約,曾是宗在劇團中最好的朋友。

至於李星的言論,他激動地說:「周刊寫宗天意每晚都去(找李賽鳳),可能是記者自己誇大了,事實可能是當我去了美國他才去,我在家時他當然不會去,記者寫的李星不能控制。不過,就算真的告入,亦不代表李賽鳳與宗天意沒有不倫戀,她這樣做隻會把她的醜事更加揚開!」

羅啟仁指李星年紀尚小,收到起訴狀時手足無措,於是向他求助,他會替李星找律師,更可找來「一大堆人證」證明李星的說話。訴訟將於本月30日下午2時在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進行,問他知不知李賽鳳及宗天意會否現身?「他們不一定要出現,但我相信如果他們不出現的話,勝數會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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