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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評論】黃非禍:治安堪憂 但願溫哥華别步台灣後塵
黃非禍 2007-08-17 10:09 環球華報 | 近兩周來,溫哥華市接連發生兩起緻命槍擊案,先是溫東一家中餐廳于上周四淩晨闖入兩名蒙面歹徒,對着一桌人就是一陣亂槍掃射,當場造成兩人死亡,六人受傷。
接着本周一晚間時候,在溫市西區鬧市,一名男子持鐵鏈襲擊兩名警員,被第三名警員開槍打死。據媒體報道,當天晚上,男子陳屍街頭,雖然蒙着白布,但雙腳露出,血水滲出白布。
上周四的槍擊案大概是溫哥華治安史上最嚴重的一次事件,盡管比起兩岸三地動辄死傷十幾、幾十人的案件來,兩死六傷算是“小兒科”了,但還是讓全世界“最适合人類居住的城市”之名蒙上陰影。
至于周一的警員開槍案,由于牽涉到警員用槍時機是否妥當,導緻警員的說法與目擊民衆的說法略有出入,開槍警員說,是看見同事被襲擊才開槍,這一點應無疑問,但問題是爲什麽向對方連開六槍(有人甚至聽見九聲槍響),即使槍法再差,至少三槍也可使對方倒地。為何要開到6槍之多?
答案恐怕隻有一個:置對方于死地!人們會問:有什麽深仇大恨,非要置對方于死地不可?
當然,看到同事被打傷固然有氣,但并沒有緻命的危險,氣再大,也不緻亂槍射殺對手,真要追究起來,案件也許不那麽簡單。
不過,真正令我關心的是死者的身份,因爲有人說死者可能是機車黨,甚至是黑幫成員,萬一人家也要“讨公道”的話,那麽後果将不堪設想。
這幾年溫哥華的治安越來越差,從年初一連串兇殺案就可看得出來。但據我所知,此前還沒有一起案件是針對警員的,這或可讓人稍許得些安慰。警員是合法擁有槍支者,用槍目的僅是制伏對方,隻可廢其“武功”,不應取其性命。因此,以不瞄準對方要害、不擊斃對方爲原則。但周一的事件,無論是六槍還是九槍,若說隻想制伏對方,實在令人難以置信。開槍警員的心態和行為恐怕已經超出“正當防衛”的範圍了。
還有一點令人不解的是,事後警察並沒有叫救護車將“死者”(可能尚有生命)送往醫院,卻任由其暴屍街頭,繼續流血,有違人道立場。不知警方是何用意?
我記得四、五十年前的台灣和香港,黑道仇殺十分厲害,隻要有人喊一聲“警察來了”,人們就一哄而散。但如今,兩派人馬械鬥,如果有人喊“警察來了”,槍口反而會對準警方,根本不把警察放在眼裏。因此,台灣的治安開始陷入萬劫不複的境地。但願溫哥華不會步上台灣的後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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