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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哲兄弟被判繼續拘留 牟傑擔保人身份遭拒
記者 宋娜 2007-08-10 10:10 環球華報 | 【環球華報記者 宋娜報道】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昨天下午(8月9日)再次開庭,對涉嫌夥詐騙十億元人民幣後潛逃加拿大的李東哲、李東虎兄弟一案作出裁決,移民暨難民局成員努波寧(Otto Nupponen)宣佈牟傑不符合擔保人資格,繼續拘留李氏兄弟。
昨天的審訊仍由移民暨難民局成員努波寧擔任主審裁判官。他在開庭時指出,同意在7月6日移民暨難民局裁判官李安·金(Leeann King)所做出的判決,繼續拘留李氏兄弟,理由仍是懷疑李氏兄弟若被保釋後,如果有關當局裁定將兩人需要被遣返回中國時,他們有可能不如期報到。
努波寧指出,現有的資料顯示,李氏兄弟在被拘捕前多次逃避移民部官員的調查,因此他認爲李氏兄弟非常不願意與移民部官員聯繫,因此若被保釋後,在對他們遣返時,很有可能會拒絕報到或不出現。
根據移民法規第248條規定,對嫌疑人拘留的原因可以是涉及國防安全或是危險人物及身份問題,雖然李氏兄弟也涉嫌身份造假,但對他們繼續拘留的原因則是認爲他們會拒絕報到或消失不見。
努波寧表示,李安·金(Leeann King)此前的判決中指出拒絕釋放他們是因爲李氏兄弟背後還有鉅額金錢,釋放後,他們仍有經濟能力躲避起來。對於該解釋,努波寧並不認同。他說,他認爲李氏兄弟現在所有的金錢可能不是鉅額,但已足夠能幫助他們逃跑而避開移民部官員的調查。
李氏兄弟的代表律師坎農(Doug Cannon)此前曾表示,如果可以用擔保金保釋一個人,李東哲希望先保釋其弟弟李東虎。不過努波寧認爲,不管先保釋誰,他們兩人不報到的機會都很大。而且兩人在被捕前,一些身份證明已被銷毀,警方在他們被捕前居住的酒店馬桶中隻發現了殘留身份證件。但李東虎在之後的審訊中,口頭表示他的身份證件已經全部銷毀,但並沒有證據證明。警方雖然也沒有發現有關李東虎的身份證件,但仍然無法相信李東虎的說辭。而且,若將李東虎釋放,他仍有可能通過朋友再次獲得假的身份證明而逃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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