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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時遭強奸被家人私了 山東一少女4年後遭同一男子奸殺
2007-07-19 04:57 齊魯晚報 | 幾年前,山東甯陽15歲的少女素素(化名)被強暴後,忍氣吞聲選擇了私了,幾年後又遭同一男子強奸。該男子怕事情敗露,竟逼女孩走入水中,終緻自溺死亡。7月18日,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強奸、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依法判處被告人姬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被害人親屬各類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币97482元。
今年20歲的姬某,自幼疏于管教,經常有打架鬥毆、盜竊等不良行爲,2005年5月他曾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2002年11月的一天,姬某遇見同村15歲的少女素素,心生歹念,将素素強奸。事後,姬某威脅素素不準告訴家人。性格内向的素素十分害怕,聽從了,後來直到發現自己懷孕了,才向家人哭訴了遭遇。然而,害怕影響女兒聲譽的家人,選擇私了此事。
2006年10月的一天,姬某偶遇素素,再次将素素強奸。姬某又将素素挾持到一偏僻的深水灣處,又一次強奸了素素。害怕事情敗露,殘忍的姬某産生了殺人惡念,他持刀威脅素素脫光衣服,逼着素素走入兩米深的水灣中,企圖制造素素溺水身亡的假象。當水沒過素素的腿部時,素素遲疑了,姬某就向灣中砸石頭,威脅素素繼續向深水處走去,最終她溺水身亡。
案發後,公安機關僅用兩天時間便将潛逃在外的姬某抓獲歸案。法院認爲,被告人姬某行爲已構成強奸罪、故意殺人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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