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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首位華裔大法官黃星翹:楓葉“青天”法界生輝
2007-07-06 09:43 |  黃星翹 【環球華報記者 蕭元愷】掩映在一片樹陰之中的卑詩省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British Columbia),本來是一處肅殺之地,卻坐落在溫市中心的史密斯大街(Smithe Street)上,可謂鬧中取靜。
按照約定的不可更改的時間,在這裏約見大法官黃星翹(Randall S.K.Wong),有種别于其他采訪的感覺,主要是一進大門裏的建築布局和氣氛。高闊的穹頂,黑灰的色調,穩重的擺設,都産生一種凝重和被壓縮的質感。
因爲了解到黃先生祖籍廣東開平,不久前又剛看到一則消息,亦是開平籍的卑詩省議員關慧珍提出,幫助将開平碉樓申請爲世界文化遺産,就兀地産生一種聯想,在一個玻璃幕牆和馬賽克征服幾乎所有城市的時代,仍然倔強地矗立在田野之間的碉樓,這些曆史十字路口的坐标就構成黃星翹大法官的人文背景和歲月底色。
保一方平安
2005年6月,查佛(Ryan S. Chaffey)被判有期徒刑4年另4個月,罪因是他不但盜竊了一輛雪佛萊汽車,而且當時還用菜刀挾持加油站當值的一名員工,并拐挾走了加油站裏面的現金、香煙和其他一些東西。
對查佛進行司法審判的法官,就是卑詩省最高法院大法官黃星翹先生。他在當年5月接手這個案子,經過近一個月的審理後,遂公布審判結果。
爲了保一方平安,黃星翹還決定終生剝奪查佛持有武器的權利,并命令查佛進行DNA化驗,将其樣本保留在犯案者數據庫(offenders' database)内,以備未來可能發生的案情使用。
類似上述的案子,黃星翹先生在其多年的司法業務中,經手很多了,這隻是其中的一例。他說,像查佛這樣的罪案,多是由吸毒引發的, 事态是很嚴重的,查佛本人擁有可卡因毒品,毒品犯罪需要另判。由于作案還有團夥,查佛本人曾當過專業司機,當時警察從案發地點一直追到河邊,才将查佛擒獲。由于查佛是屢犯,是治安隐患,不重判對社會危害很大。
領銜受命
1981年,黃星翹被任命爲聯邦高等法院大法官,是加國首位華人大法官。那個時候,卑詩省乃至整個加拿大的華人移民遠不如現在這麽多,那個時候的華人在本地從事的職業仍然多爲“老三樣”,即飯館、洗衣店和制衣廠。像醫生和律師這樣被西人壟斷的行業,華裔乏人問津,更遑論大法官了。 所以黃星翹當時出任這種要職,可以說華人社會與有榮焉。
黃星翹說,直到上個世紀40年代,華人在加國連投票權都沒有,更談不上當法官了,社會地位普遍低下。直到1952年,在卑詩省地方上,才有了第一個華裔法官。由于辦案得力,又爲華人和少數族裔主持公道,黃星翹被譽爲“龍的傳人,楓葉‘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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