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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10華裔街頭藝術家屢遭警方拘捕 每人索賠百萬
2007-07-02 06:15 中國新聞網 | 據美國《星島日報》報道,紐約10名華裔藝術家因爲長期遭到警方無理拘捕及歧視,聯合狀告72名紐約市警總局警員,有關案件日前于紐約聯邦南區法院審議,原告人要求每人100萬的賠償,紐約市府認爲不能接受,建議每人賠償僅數千元,結果因爲分歧太大,無法達成協議,雙方将于8月再度上庭。
此案于2005年5月,最先由4名藝術家王越(Yue Wang)、沈偉(Wei Shen)、姚繼成(Jicheng Yao)、陳竟仁(Jingren Chen)提出,當時涉及的被告警員共有12名,經過兩次擴大訴訟後,原告人增加至10人,被告警員亦擴大至72人。
除了一人身在外州,原告的9名藝術家6月28日均上庭聽審,主審法官指出,看過雙方的訴訟文件,發現原告的要求太高,被告的賠償過低,但他會盡力協助雙方達成一個和解協議。
原告代表律師卡麥隆(Donald E. Cameron)首先發言,因爲一次大型訴訟,法院判決警方不能随意拘捕藝術家,不過,警方如今卻以其它理由,如“阻礙交通”、“違規搭設”等去拘捕藝術家,而在這宗案件中,受害者全是華人,明顯警方的執法有族裔歧視之嫌。
代表紐約市政府的律師表示,在起訴書上提到的65個案件,絕大部分都是“行爲不檢”被罰,其中主要是開罰單,隻有4宗是以刑事罪名被起訴。不過,卡麥隆回答法官詢問時指出,有超過一半的涉案案件,藝術家都在警局被關了一晚以上。
最後雙方進行閉門商讨賠款協議,原告方提出每人要求100萬的賠償,但政府一方認爲這是一個不可能的數額,反過來隻願意每人賠償少于一萬元的金額,藝術家代表姚繼成會後指出,政府的賠償根本不能接受,隻是在敷衍他們,他說可以就賠償金額作出磋商,但必須有誠意。
根據法院文件,這10名華裔藝術家都是在曼哈頓的42街與百老彙大道或是7大道時報廣場附近設攤,畫像以人物肖像畫爲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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