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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甯發廊起名“最高發院” 店内标語“辦好人民的頭等大事”
2007-06-05 05:33 華商晨報 |  發廊起名最高發院 爲标新立異,理發店竟然起名“最高發院”。
理發店老闆認爲,這個名字會吸引顧客;但不少市民表示,會對這樣的理發店敬而遠之。
昨日,本溪這家“最高發院”被工商部門責令整改。
理發店:要辦好“頭”等大事
昨日中午,記者随本溪市工商局地下工商所的工作人員來到位于本溪站前繁華地段的“最高發院”,這是一家營業面積在30平方米左右的發廊。
該理發店的牌匾和室内的牆壁上,“最高發院”4個大字赫然入目。
曾在該發廊理過發的顧客趙先生告訴記者,發廊前些天還有各式各樣的标語,例如“辦好人民的頭等大事”,其中那個“頭”字特意大了幾号字體。
記者在該發廊的理發卡看到,上面還寫有“最終解釋權歸本院所有”的字樣。
工商部門:責令7天整改
地下工商所的車所長告訴記者,昨日上午工商人員已經對“最高發院”進行了查處。
經查,該發廊在工商部門注冊的名字爲“王××理發店”,按照規定,理發店的牌匾等其他顯著位置的名稱必須與登記的名稱相符。
車所長說,這家發廊的做法違反了《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工商執法人員對該發廊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限其7天内整改,否則将對該發廊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老闆:怪名沒增效益
車所長告訴記者,該發廊的老闆暫時在外地,但其表示将會立即着手進行整改。
随後,記者聯系上了“最高發院”的老闆呂女士,她告訴記者,自己的發廊今年3月開業,之所以起這個名字,隻是想标新立異、與衆不同。
呂女士稱,她不清楚把發廊起名爲“最高發院”與登記注冊的名稱不符是違反規定的。對于這樣特别的店名是否爲發廊帶來更高的關注度,呂女士說,目前看,“最高發院”的生意一般,但是應該有消費者因爲自己的店名而決定到裏面理發。
市民:口氣太大還是敬而遠之
市民是否會因爲“最高發院”這個店名而去這家店理發呢?
記者在本溪街頭随機采訪了10位市民,其中有6位表示,“會因爲這個店名敬而遠之,選擇其他店理發。”
記者發現,持這種意見的多是年齡在35歲以上的人群,“太不嚴肅了,這簡直就是胡鬧!”市民楊先生感到氣憤,“你有創意可以,但這個店名你擔得起嗎?”
市民陳先生認爲,店名口氣太大,顧客在裏面坐着會感到不舒服。
而表示會因爲店名特殊而到店裏理發的多爲20歲左右的年輕人,一個小夥子說,“就想看看這裏的手藝怎麽樣,到時候還能和别人吹吹牛,自己到最高發院剪頭了。”
桂林“人民發院”被查處
據《南國早報》報道,2007年5月10日,桂林市三裏店工商所執法人員對一家名爲“人民發院”的理發店進行了查處。工商人員認爲,這個店名已涉嫌違反《廣告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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