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更多中國新聞 |
|
|
|
|
 |
 |
沒有一輛車路過不受罰 湖南郴州交警涉嫌亂罰款
2007-05-17 06:03 京報網 |  亂設限速标志交警涉嫌亂罰款 湖南省郴州市大衆法律服務所主任李國賓,因不滿郴州市交通巡邏警察支隊第五大隊的“超速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書,将之告上法庭。郴州市北湖區人民法院日前開庭審理此案,并當庭判決撤銷郴州市交通巡邏警察支隊第五大隊對李國賓超速罰款500元、扣駕駛證6分等處罰決定。這起行政訴訟案雖然告一段落,但是“公路上限速标志牌過多、交警涉嫌亂罰款”的話題,一時成爲當地群衆議論的焦點。
據推算交警半天罰款17萬
這起罰款500元的小官司,之所以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與人們對目前公路限速标志牌過多、限制行車速度過低、限速标準是否科學的質疑有關。
據郴州市高等級公路管理處介紹,在郴州至資興公路的138K+800M至163K+450M處,不到25公裏的路段,設立了限速标志牌和雷達測速牌達40塊之多。更難以理解的是,這條公路上曾發生過同一輛車在1個小時内受到3個交警大隊超速罰款的情況。
今年4月4日,李國賓花了3個小時,專門守在被交警部門認定他違法超速的“郴資桂”高等級公路176公裏處,發現340輛車通過這一路段,沒有一輛車不超速。如果按每輛車罰款額500元(偏低水平)計算,此路段交警一上午便可罰款17萬元。
交警大隊私下承諾退還罰款
據李國賓介紹,3月22日,他的一輛福萊爾小車要轉讓,而買主匡先生在交警大隊調閱這輛車的資料時發現,該車2006年12月1日在“郴資桂”高等級公路上有一項超速罰款2000元、扣6分的記錄。
3月23日,心存疑慮的李國賓找到郴州市交通巡邏警察支隊第五大隊,交警五大隊教導員對李國賓說,去找一下熟人,少罰點,隻罰500元。當天,李國賓交了500元罰款。之後他将交警大隊告上了法庭。這時交警大隊感到事态嚴重,找了一個中間人協調,希望李國賓撤訴,并承諾退還500元罰款,賠償2000元,扣分記錄已無法消除。
20公裏作爲限速标準引質疑
不少司機反映,公路上有的限速是合理的,但交警超速罰款的自由裁量權太大,不知道誰給他們這麽大權力?特别是交警随意剝奪司機的申訴權,就更不公平。限速标準由交警制定,測速和超速證據由交警掌握,沒有人來監督,于是車輛行駛速度越來越慢,而罰款越來越亂。
根據有關規定,設立限速标志牌,須經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批準,而且必須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技術标準。“郴資桂”高等級公路設計時速是80公裏,湖南省高等級公路管理條例規定,高等級公路最低時速不得低于50公裏,而郴州交警卻以時速60公裏至20公裏作爲限速标準。對此,司機們紛紛質疑:這樣做究竟是依法行政還是執法犯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