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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建房熱開始在全國蔓延 違規現象禁而不止
2007-04-18 04:25 新華網 | 以取消福利分房爲标志的房改已進行9年,而時下,一些地區的黨政機關、大企業集團,卻不斷推出多樣化的住房實物福利分配。委托代建、定向開發、團購商品房……一股愈演愈烈的集資建房熱開始蔓延全國。
單位集資建房究竟是爲職工住房解困,還是鑽政策空子,套取國有資源爲小團體和個人牟利?各種議論也随之而起。
保留集資建房政策旨在“濟困”
“如果沒有集資建房,很多困難企業的職工恐怕一輩子都住不上自己的房子。”在一些學者眼中,單位集資建房至今仍有着特殊的“濟困”作用:部分工礦企業效益不佳,又缺少存量房源,導緻職工住房困難,需要靠集資建房來解決。
1998年國家宣布停止福利分房後,住房貨币化、産業化成爲房改的基本方向。針對一些實際困難,集資建房的“優惠”政策仍得以保留,但對于其單位性質、建設标準等進行嚴格界定:住房困難戶較多的工礦區和困難企業,經批準,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前提下,利用單位自用土地進行集資、合作建房。對象限定在單位無房戶和住房困難家庭。
集資建房究竟是什麽性質?2003年國務院下發的關于促進房地産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規定,集資建房是經濟适用房建設的組成部分,建設标準、參加對象和優惠政策,按照經濟适用房的有關規定執行。任何單位不得以此名義,變相搞實物分房或房地産開發經營。
然而,随着城市土地資源日益稀缺,市場房價越來越高,集資建房由當初解決困難職工的住房問題逐漸變了味。不少有地的特權單位開始加入到集資建房的大軍中。2006年8月,建設部、監察部和國土資源部聯合下發通知,嚴禁黨政機關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搞集資建房,超标準爲本單位職工牟取住房利益。
記者調查發現,現實中部分單位打着集資建房名義,變相搞住房實物福利分配的現象越來越突出,社會質疑聲也越來越強烈。一方面是一些地方黨政機關違背禁令集資建房,且規模不斷擴大,有的甚至占到當地經濟适用房建設總量的三分之一;另一方面,政策允許集資建房的一些企業違規超标建房,住房面積和檔次不斷提高,分配中向領導幹部傾斜等問題突出。政策之間的“縫隙”被人爲撕大。
南京市房管局副局長郭宏定說,國家允許困難企業集資建房,此後又允許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和一些事業單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設經濟适用住房,以解決低收入者的住房困難。“而現實中,權力部門和壟斷集團将政策縫隙拉開成爲一個黑洞。一些地方的大批黨政機關擠進集資建房序列,紛紛享受福利分房。”
違規集資建房禁而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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