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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指郴州紀委書記八宗罪 靠"雙規"狂貪8000萬
2007-04-14 07:17 羊城晚報 |  郴州官場腐敗窩案震驚全國  郴州市原市紀委書記曾錦春 湖南省紀委透露,目前已初步查明郴州市原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曾錦春受賄3000餘萬元,不明财産5000萬元。
2006年9月19日下午4時多,湖南省檢察院和省紀委的工作人員突然來到湖南郴州市,帶走了郴州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曾錦春和他的妻子、女兒、女婿等5人,這一消息立即傳遍了郴州的每一個地方。郴州市各地群衆走上街頭,像過年一樣燃放起煙花爆竹晝夜狂歡,慶祝這個在當地無惡不作11年的大貪官落馬。群衆還打出了“感謝黨中央鏟除腐敗分子曾錦春”的橫幅,感謝上級政府爲當地除掉了這顆毒瘤。
曾錦春的倒台讓當地老百姓歡欣鼓舞,也爲黨中央反腐敗塗上了濃墨重彩的一筆。記者在郴州采訪時發現,當地報刊亭上報道曾錦春落馬的報紙賣到10元到20元一份仍被搶購一空,連複印件也賣到了5元一份。爲什麽曾錦春在當地的民憤會如此之大?他究竟是一個什麽樣的人物?記者深入采訪,力求揭開這個郴州第一黑貪高官的老底。
又貪又狠 省紀委三次調查扳不倒他
另一貪官李大倫落馬,調查才找到突破口
曾錦春,湖南省郴州市汝城縣人,曾任郴州市臨武縣縣委副書記、縣委書記、郴州地區國土局局長,從1995年開始擔任郴州市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掌控紀檢權11年。記者在郴州采訪時,聽到當地幹部群衆談論最多的是曾錦春又貪又狠,上下通吃,連“河裏的螺蛳都不放過”。
桂陽縣原紀委書記、人大主任劉城琅說:“所謂貪,就是涉及到經營的案子,他認爲有油水的,不論案子大小,他都要直接插手,都要抓,一抓到底,親自出馬。所謂狠,就是不擇手段。”
案發前,因群衆不斷反映郴州市原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曾錦春存在嚴重違紀問題,湖南省紀委曾三次派出調查組進行了解初核。但由于曾錦春所處崗位的特殊性、反調查能力比較強,加上反映的問題不夠具體,未能查實其違紀問題。2006年7月,湖南省紀委利用查處郴州原市委書記李大倫受賄案的有利時機,終于找到了曾錦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突破口,并于9月19日對曾錦春采取“雙規”措施。
經初步查明,曾錦春利用職務之便,爲他人在辦理采礦證、争奪礦山資源、承攬基建工程項目、違法釋放在押人犯、幹部提拔調動等事宜上提供幫助,先後收受私營礦主、建築承包商、黨政幹部等70餘人财物,合計人民币3000多萬元,另有來源不明家庭财産折合人民币近5000萬元。目前,檢察機關正在對此案作進一步偵查。
超常發明 40萬一塊銅牌批發保護傘
不買賬的私營企業主,立即“雙規”伺候
擔任過桂陽縣紀委書記4年的劉城琅,曾經是曾錦春的部下,他對曾錦春斂财的手段十分熟悉,他告訴記者,在如何斂财上,曾錦春做了超常規的發明。在郴州,記者見到許多企業挂着一塊銅牌,銅牌上寫道:“私營企業合法權益重點保護單位”,“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聯系單位”,而發銅牌的單位正是曾錦春一手把持的郴州市紀委和監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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