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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市校巴發生重大事故 安省重新檢讨校巴安全帶
2007-04-13 09:42 | 日前,多倫多市一輛校車在位于Brampton的410高速路上與一輛滿載木材的卡車相撞,車上的27名學童至少有14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兩人傷勢嚴重,10歲男童一度昏死但後來蘇醒,可惜受傷太重仍無法生還;另一名9歲女童則被撞斷了腿,被空運到多倫多病童醫院。意外原因仍然不是十分清楚,省警仍在調查之中。
據悉,27名學童是密市天主教小學St. Alfred's Separate School3年級和4年級的學生,他們坐校車前往密市西北面喬治城(Georgetown)的戶外教育中心(Silver Creek Outdoor Centre)上課。
安省省警說,萬幸的是校巴沒有沖入南行線,也沒有翻車。而事發時正好有一輛救護車經過,司機立即停下并提供幫助。
安省政府立法規定私家車司機、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但校巴則不受此限。原因是過去曾有研究顯示,校巴座椅設計已爲學童提供足夠安全。學童使用安全帶反而在意外時會帶來不必要的傷害。但由于日前發生有學童嚴重傷亡的校巴意外後,安省交通廳長表示,會重新考慮立法問題。
安省交通廳長坎斯菲爾德(Donna Cansfield)又稱,目前正向聯邦運輸部索取有關校巴安全帶的最新研究報告,了解在校巴使用安全帶的安全情況。
過去,有交通安全專家曾就校巴意外作深入研究,發現校巴内的座椅高度及柔軟度早已兼顧到學童安全,而且校巴座椅亦使用了能吸震的物料,并堅固地鑲在地闆上。
相反若要求學童佩戴安全帶,在意外發生時,反可能令較年長的學童頸部受傷;而年輕學童則會内髒受創。此外,如何确保學童适當佩戴安全帶,以及當校巴發生火警或翻側,如何把學童解開安全帶逃生,亦是省府立法時所須考慮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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