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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指無釋放理由出現 李東哲兄弟繼續被拘留

黃運榮  2007-04-05 15:50  環球華報

李東哲(左二)、李東虎(右二)兄弟昨天被押解到聆訊庭。黃運榮 攝
【環球華報記者 黃運榮報道】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今天(4月5日)在溫哥華再次開庭,裁判官裁定繼續拘留涉嫌與高山中銀詐騙案同同案的李東哲、李東虎二人。

今天的聆訊是李氏兄弟2月23日被加拿大有關部門拘留後第四次出庭應訊,他們二人分别于今年2月26日、3月2日和3月9日接受了三次拘留聆訊。

上午10時20分,李東哲、李東虎身穿紅色和橙色囚服到庭。移民部代表律師哈奇(Alannah Hatch)及代表李氏兄弟的律師埃爾金(Christopher Elgin)在庭上均表示沒有新的證據,所持立場與上次聆訊一樣。埃爾金也沒有提出保釋李氏兄弟的要求。

負責審理此案的裁判官肖戴克(Daphne Shaw Dyck)隻用5分鍾便作出裁決:繼續拘留李東哲、李東虎二人。裁判官表示,有理由相信如果将李東哲、李東虎釋放,在邊境服務局要求其報到以及未來進行遣返時,他們會不出現。裁判官同時強調,李氏兄弟二人是在中國犯罪并遭通緝的逃犯,至今沒有任何有關的反面證詞,讓她覺得不應該将他們繼續拘留。

裁判官還決定,下一次拘留聆訊定在4月23日下午1時舉行。

據皇家騎警2月份向聆訊庭提供的證詞顯示,現年40歲的李東哲和38歲的李東虎,2004年12月30日持旅遊簽證從中國來加,目前兩人均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與同案隐藏溫哥華的高山相比,李東哲兄弟在加拿大生活奢華,曾在溫哥華買賣價值三百萬加元的豪宅。媒體披露的資料顯示,李東哲兄弟涉及詐騙東北高速等單位巨額款項等犯罪行爲,被指是中國黑龍江省哈爾濱中國銀行失款案的幕後指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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