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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評論〗中國大陸新移民:弱者的同義詞?
李牧 2007-03-23 09:46 環球華報 | 中國大陸移民鄧世明意外身亡的案子,經媒體公布出來,簡直讓人大吃一驚。很奇怪這樣的案子,居然能發生在加拿大這樣一個民主法制的文明國家。
現有的新聞報道,讓人看不明白的地方很多。他在酒吧與人沖突,警察送他去的是精神病院而不是警局。他離開精神病院,醫囑不見報道,卻是向警方認罪。感化官批準他離開加國,移民卻拘押他并發布了驅逐令。收到驅逐令,鄧世明沒有選擇上訴,而是走向死亡。死亡發生二十三天,才通知中領館。
這樣一條新聞,報道一年多以前發生的案子,卻支離破碎,不知所雲。可以假設當天采訪的記者業務比較差,再假設編發這條新聞的編輯業務也不怎麽樣,然後呢?假設這家媒體的新聞主管也是個不合格的從業人員?再假設這家媒體的老闆雇了一幫笨蛋?那還不如假設,走進精神病院的人,隻要向警方認罪都可以離開!
惟一的答案是:鄧世明案确有其事,但到今天,仍有太多說不清楚的地方。這樣一條新聞不能不報,這條新聞又隻能這樣發出去。
既然是新聞,總有一些信息是有價值的。筆者至少在文中看到如下要點:
鄧世明案長期不爲人知。加拿大是個磚頭打破頭也上地方報紙頭版的國度,媒體發達與新聞資源有限成鮮明對比。最擅長捕捉信息的媒體,不知道鄧世明之死。
鄧世明缺乏親友援助。從報道看,無論是酒吧事件,進精神病院,向警方認罪,與感化官打交道,收到驅逐令,都是他一人在應付。他的自殺,當然更是在絕對無助的情況下發生的。
鄧世明社會接觸較少。近幾年的移民死亡案,一般都有大量的旁證性采訪,鄰居、親友、同學、同事……可這個鄧世明,好像天上掉下來的!不排除幾天後又後續報道出現,但在第一波新聞中,确實顯得非常孤立。
鄧世明顯然遇到了一連串事情。酒吧沖突、精神病院、法庭判決最後是驅逐令。從近年來的賴昌星案和高山案,任何一個法盲也知道,加拿大的司法制度有無數的程序要走,有那麽多上訴機會。隻要有錢,請得起律師,官司可以打得有始無終,沒完沒了。
據說,就算立即開始驅逐高山,一切順利,到他離境也要一年半的時間。可是,鄧世明卻在接到驅逐令,在以小時計的時間内,走向了地獄……
鄧世明肯定有一些自身的問題。沒有錢,他也可尋求免費的法律援助,他應該去找社團,他可以向雖然忙得不可開交得确實有一定作用的移民安置顧問求助,他一家家給中文媒體打電話應該會披露出來,他在最無助的情況下還有心理支援熱線……
可事實是,鄧世明死了,到今天他的死還不明不白。
一個新移民,缺少社會支撐系統,不了解當地文化有限,資金很少,不懂得向媒體和社會求助,就隻能聽憑公事公辦的政府官僚擺布?移民,是弱者的同義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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