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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報評中國:中國“名星代言”混亂 政府監管缺位

  2007-03-21 05:44  新華網

郭德綱代言的藏秘排油廣告
據英國《金融時報》3月19日報道,中國一家主要電視台最近對幾宗不良産品進行了曝光,其中包括相聲演員郭德綱代言的“藏秘排油”減肥茶。

節目播出後,郭德綱馬上高調回應,爲自己辯護,并暗示有人“毀他”。随後,中國媒體也就此掀起了論戰,且有愈演愈烈之勢。中國廣告業中原來隐埋暗藏的種種問題,也借着郭德綱的名氣,被撂在太陽底下,活生生地暴曬。

名星代言混亂

中國名人爲商家作宣傳、賺取巨額廣告費的事情越來越多,但中國規範這類活動的法規很不健全。其實,西方國家也有各類明星爲企業産品代言,但大多數西方的明星們很在乎自己的名聲,不會輕易接那些質量尚未得到公衆确認的新産品的廣告,而且西方國家有嚴格缜密的廣告法規,爲僞劣産品代言的名人也是要連帶吃官司的,所以,他們爲企業代言更爲謹慎。舉例來說,英國足球明星貝克漢姆也經常在電視上做産品廣告,但他代言的産品都是信譽卓著的名牌産品。而郭德綱代言的“藏秘排油”, 不僅是名不見經傳的新産品,而且是名聲掃地、效果成疑的減肥藥類産品。遺憾的是,盡管郭德綱“錯”了,他卻不必爲此承擔法律責任。現行中國法規并沒有規定像郭德綱這樣爲産品代言的明星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所以一位律師給中國人大寫了公開信,建議修改《廣告法》,規定爲僞劣産品代言的名人所應承擔的連帶法律責任。

政府監管缺位

郭德綱在其博客中爲自己喊冤:“倘藏秘排油這麽多的不是,那我們的相關監察部門竟然放縱其一年之久,在全國大賣,食納稅人血汗,就是這麽爲人民服務的嗎?”他喊冤喊得也有一定道理。如果說代言僞劣産品的名人應承擔連帶法律責任,那相關監察部門絕對應該承擔更大的連帶法律責任:他們有沒有盡職盡責地審查産品合格與否?如果産品是供人服用或食用的藥品、食品、保健品,他們有沒有通過科學化驗、專家鑒定等方法來檢查産品是否有害?療效多大?當然,還有其他責任方。郭德綱的一名崇拜者說:“藏秘排油是假藥,應該去查藥廠;廣告天天播,應該去查媒體;查出假藥後還賣了一年多,應該去查工商部門;還有藥監局、衛生部門,那麽多連帶的部門都沒人去查,光砸一個郭德綱有什麽用啊?”

偶像崇拜盲目

在中國,不少“粉絲”把對自己心儀明星的追捧擴及所有領域,包括商品消費領域。據說,許多購買了“藏秘排油”的消費者,就是因爲看了郭德綱的廣告,才下決心掏錢的。許多力圖推出新産品的中國廠商,恰恰是看準了追星族的這種狂熱,才肯大把扔錢,聘請名人代言。看來隻有砸爛所謂明星偶像生活中所謂高大全的形象,才可能幫助那些缺乏獨立人格和自主判斷力、連買包方便面都要聽偶像指揮的人,遠離因聽信明星的代言而給自己帶來的财産損失、心靈創傷乃至身體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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