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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生不倫之戀 加國女教師性剝削懷孕
2007-03-11 00:17 環球華報 | 多倫多警方已落案檢控一個跟學生發生性行爲的女教師性剝削罪名。3月初有人透過滅罪熱線告知警方,一個高中教師跟一個學生有不尋常關係,警方及後落案檢控在北約克珍街(Jane St.)附近科士達夫路(Falstaff Ave.)的Nelson A.Boylen中學任教的35歲女教師奎茵(Paola Queen)一項性剝削罪。
據星報通訊社報道,多倫多警方31分局探員鄧肯(Det. Peter Duncan)周五表示,奎茵已經懷孕多月。
鄧肯表示,根據法例,不能公開該個相信已經17歲的男生身分,現時他已退學,但未有轉往其他學校就讀,估計跟該個女教師懷孕有直接關系。
女生指老師賣弄風情
警方指出,奎茵2005年9月起在該校任教不久,已開始跟該個男學生戀上並有性關係,直至事件被揭發。有消息人士指出,兩人都說西班牙語。
由奎茵當「家長」的一班學生中,一個拒絕透露身分的15歲女生表示,經常看到老師奎茵跟班內一對是親兄弟的男生在一輛汽車內,會讓他們開車,已開始覺得有點不對勁。又指奎茵常向男生賣弄風情。她看來已有身孕,最近在班上告知學生不要生事令她動氣。
男女家人已知情
警方表示,根據調查所得,被檢控的女教師和受害男生的家人,至少在多個月前已經知道兩人的關係和懷孕的事。
警方行使搜查令時,發現兩人跟家庭成員的合照。該個教師在被捕前,至少跟該個學生同居一段短時間。奎茵是在3月6日晚被捕。鄧肯表示,根據刑事法,跟18歲以下人士發生性關係的長輩會被拘控,教師也不例外,在那個年紀的年輕人情緒仍未穩定,遇到友善對待甚至有某程度的親愛,就會對教師或長輩產生情感依附。就算該個學生目前未出現受創現象,但他將需要多年時間才會完全明白事件對他帶來的衝擊。
女教師停職留薪
奎茵現時獲釋,條件是不得返回所任教的學校,在法庭裁決事件前她仍可以支薪。她將於4月17日出庭。她沒有兒女,現時並非已婚,但可能是分居或離婚。她也不能跟該個學生接觸。鄧肯承認,假如該個男生真是嬰兒的父親,那是另一個可悲的問題。
多倫多教育局律師鮑華斯(Grant Bowers)表示,假如奎茵被裁定罪成,就會被撤職,假如被判無罪但獲撤銷控罪,教育局將仍然自行調查事件,以決定是否容許她重返工作崗位。Nelson A.Boylen中學校長卻蒂絲(Linda Curtis)周五在發給學生的家長信中表示,教師奎茵2005年9月起在該校任教不久,便開始該段不當關係。
鮑華斯表示,教育局是從警方得知有關消息,但未能證實該校此前有否收到對奎茵的任何投訴。儘管檢控事件是在學校春節假期前數日發生,但多倫多教育局已安排在假期爲有需要的學生或職員提供輔導。春節假後會爲學生家長安排會晤,提供所需協助。
安省教育學院是業界監管機構,學院表示,假如多倫多教育局限制奎茵的工作範圍或終止她的聘約,必須立即通知學院,如有需要,會進行獨立調查,最後交由調查委員會決定是否須要進行正式紀律聆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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