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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刑案賠償局官不發放賠償金 刁難受害人
2007-02-28 10:47 | 安省申訴專員馬倫周二發表一份毫不留情的報告,斥責本省刑事案受害者賠償局(Criminal Injuries Compensation Board)一無是處,對受害人作不必要的苛求,當作「迷宮裏的老鼠」般看待,讓他們處處碰釘。
據加通社消息,馬倫在報告裡首先指出連續幾任省政府撥款不足,任由該局用「懶散和拖延的手法」自保,把受害人當作想騙錢的壞蛋。
政府部門中最差勁一個
他在周二的新聞發布會上稱,過去10年來,賠償局是政府不見得光的小秘密。「該局一而再,再而三地刁難受害人,是本專署32年以來所遇到的政府部門中最不像話的一個。」
馬倫補充說,司法廳長拜仁特違反法律,指示該局爲了省錢,及避免财赤,不發放賠償金。職員對申請人吹毛求疵。
申訴專員在報告中指出,賠償局職員對于填表格吹毛求疵,有一個申請人因爲填寫自己名字的時候,在「i」上面漏了一點,就被拒絕賠償。
提供經費的安省罪案受害人基金(Ontario's Victim Justice Fund)有8,000萬元盈餘,但是省政府不肯用來賠償受害人。
多倫多居民萬巴克(Joseph Wamback)的兒子,莊拿芬(Jonathan)於1999年15歲的時候被一群青少年圍毆,打得不省人事,如今身體和智能仍然不能恢復。萬巴克說,他們已經放棄向賠償局申領補償。
「我們等候了4年,一個子兒也沒有領到。」「簡直是打一場沒有希望的仗,與官僚主義搏鬥,與漠不關心的態度對抗。最難受的是,我們被當作罪犯看待。」
馬倫說,省政府「信誓旦旦的說要幫助受害人」,但結果對人人皆知的賠償局弊端束手不理,不斷假裝在研究這問題。
要求司法廳長引咎辭職
申訴專員這份報告導緻反對黨要求司法廳長拜仁特引咎辭職。保守黨黨魁莊德利說﹕「假如拜仁特是一個有榮譽心的人,他就應該向罪案受害人道歉,立即辭職。」
司法廳長的辦事處發出公告,答應在受害人賠償局進行改革。
馬倫指出,安省平均需要3年時間來處理一宗賠償申請,魁省隻需要兩個月時間,卑詩省6個月,兩省都比安省處理更多賠償案例。
他估計,安省應該獲得賠償的人士隻有2.5%真正領取賠償﹔大部分人面對「官僚冷漠和懷疑的態度」放棄申請,或者根本不提出索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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