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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釋金有問題拒絕釋放 專家指高山案例罕見

  2007-02-27 10:36  
移民律師王仁铎說,像高山所提出的擔保金被邊境服務局官員懷疑金錢來源非法,而拒絕讓他保釋外出的情況,在移民法相關案件中幾乎沒聽過,一般隻有在刑事犯提出保釋時,被懷疑保釋金可能來自販毒等非法所得,才會被拒絕保釋。

王仁铎分析,現在高山面臨的情況,是移民及難民局裁判官同意放他,但邊境服務局官員卻根據移民法有關保釋金的規定而拒絕放人,那麽如果不采取任何法律上的處理,高山有可能繼續被拘留,不會被釋放。

他說,針對高山的情況,高山有幾條路可以走,一條是向聯邦法院提出司法複核申請,解決保釋金來源是否合法的争議,但聯邦法院審理案件速度慢,所以并非是最便捷的辦法﹔第2條路則是回到同意釋放高山的移民及難民局裁判官處,要求更改保釋條件,例如以其它條件取代提供保釋金,避免再被邊境服務局官員以保釋金來源不合法爲理由,拒絕讓高山保釋。

此外,還有其它途徑,既然高山所提供的保釋金來源有争議,那麽就讓高山改由其它朋友處借得保釋金,而保釋金的來源又是合法,如此也許能解決保釋金問題。

王仁铎又說,還有一些專門爲有需要的人提供合法擔保的擔保公司(bond company),或許可幫得上忙。

他表示,像高山這樣可以提供保釋金,卻被懷疑保釋金非法而不被接受的情況,在移民案件中,真的很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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