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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員追稅怕查大公司 欠稅積壓嚴重
2007-02-26 11:04 | 一份最新審計報告指出﹐聯邦稅務審計員因不想破壞與國內大公司的關系﹐不願引用法例要求對方提交財務紀錄﹐導緻追討公司欠稅個案積壓重重。
根據加新社消息,少於4%的稽核工作能在3年限期前完成﹐限期過後不能重估公司稅項。很多稽核報告剛好在限期屆滿前才完成﹐雖然審計總長10年前已提出同樣問題﹐但情況沒有改善。
加拿大稅務局耗資5,100萬元﹐稽核全國年收入超過2.5億元的大公司﹐計劃每年清理欠繳的公司稅14億元﹐但審計員溫吞的態度﹐使個案積壓狀況愈加嚴重。
上述審計報告就是研究這個計劃的成效。
稅務局指派600多名審計員﹐負責查看9,400間大公司的帳目﹐多數公司在溫哥華、卡加利、多倫多和滿地可地區。
少於4%稽核限期前完成
2006年10月發表的報告﹐發現審計總長10年前揭露的很多問題﹐現在仍未解決﹐包括計劃、培訓和文件紀錄欠妥善。調查員也發現﹐1999年到2003年間完成的719稽核報告﹐少於4%能準時完成。
問題是重要的﹐因為一旦上市公司提交入息稅報稅表﹐並收到評稅通知﹐稅務局隻有3年時間可再次評估。超過3年﹐報稅表依法不能再接受評估﹐除非公司同意豁免限期﹐或存在蓄意欺詐行為。
審計報告指出﹐很多稽核剛好在3年期限屆滿前完成審計。報告也說﹐現在積壓個案眾多﹐主要因為一些大公司未按時提交重要財務資料。報告說﹐稅務局雖可發出強制令﹐但在這些個案內﹐沒考慮或發出法定的執法工具﹐取得帳目紀錄。如納稅人認為稅務局不願意行使法律工具﹐要按時完成審計將更加困難。」
稅務局說﹐正在分析時限問題﹐並制定策略。稅務局發言人韓珍蒂(Colette Gentes-Hawn)說﹐時間問題比以往更嚴重﹐因為事情比從前更複雜﹐比如出現更多跨境商業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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