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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返貪官高山:按加拿大司法程序可能5年
2007-02-24 07:50 廣州日報 | 自加拿大官方公開曝光對中國外逃巨貪高山采取拘留措施後,三四天來此間英文華文媒體關注的焦點近乎一緻,那就是高山會不會成爲賴昌星第二?加拿大會不會成了庇護中國貪官的“天堂”?輿論普遍認爲,3月6日移民資格聆訊将是高山最終會否被遣返回中國受審的重要一環。
據廣州日報報道,高山隐身溫哥華長達兩年之久。對不少人質疑加拿大會否成爲庇護中國貪官的“天堂”,加拿大移民律師公會專業會員錢路律師認爲,加拿大的司法制度和社會輿論都是明确反對這一觀點的。早在十多年前,加拿大聯邦最高法院就曾明确表述:加拿大不是任何犯罪分子的天堂。
溫哥華知名時事評論員丁果認爲,中國貪官高山不應成爲另一個賴昌星。他說,中加雖然還沒有引渡協議,但加政府要有魄力與北京進行協商,早日把高山引渡回去,接受法律制裁。這樣做,既符合國際原則,也會受到中國人民的尊重。
那高山案進入司法程序後可能會拖多久?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裁判官泰斯萊2月22日在庭上表示,即使是馬上展開遣返程序,從22日到送走高山也得耗上18個月時間。
一直關注賴昌星案的溫哥華著名華人移民律師王仁铎認爲,3月6日的聆訊,加移民部将會指控高山在移民申請時有誤導成分,裁判官推翻這種指控的可能性很小。《加拿大移民法》規定,如果有人在申請移民時對自己數據的不準确陳述誤導移民官作出決定,移民部可以吊銷其移民資格。
他還分析,即使加移民部對高山一家的指控成立,他們仍可上訴;若被駁回,還能上訴,上訴失敗後需進行遣返前的風險評估。這個過程不會太快,估計需時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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