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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官之子申請留加遭拒 簽證官竟是烏克蘭留學生
2007-02-20 01:49 環球華報 | 中國山東省即墨市人民法院一位首席法官的兒子左仁昆(Ren Kun Zuo,譯音),申請來加作密集式修讀英文一年,然後準備到卑詩大學修讀新聞系和商管碩士,畢業後會回國推廣體育。但他的簽證申請卻被移民官否決,理由是在中國有很多英語課程,用不著到加拿大,移民官懷疑他來加是為了移民。不過,令人難以置信的是,作出這一拒簽決定的并不是加拿大人,而是一位烏克蘭的留學生。
在中國,左仁昆有一個十分良好的家庭環境,父親是市級法院的首席法官,家境富裕。在中國完成體育新聞大學學位之後,家裏用積蓄的8萬加元,送左仁昆到溫哥華進修英語,以及進一步修讀專業課程。
而他的理想,就是在他的家鄉推廣籃球運動以及在中國進行體育新聞方面的改革。
不過,雖然他擁有特殊的家庭背景,但左仁昆申請到溫哥華讀書的學生簽證卻被加拿大移民部駐北京辦事處拒簽。
但移民官認為申請人家庭隻有約8萬加元儲蓄,用了約3萬元給他留學,這投資不合理,推斷他是貪圖加國的經濟機會和生活水平,想藉詞留下。移民官更指出,以中國現有的英語課程更便宜、更適合,用不著來加進修英語。再者,移民官又認為要出示大學有條件取錄信,他的進修計劃才算有根有據,而非信口雌黃。
當事人不服上訴至聯邦法庭,結果法官嚴斥移民官否決申請的邏輯,指他主觀武斷,未有考慮到申請人的家庭背景,回國有更佳發展。
但法官認為,大學已取錄他進修一年英語,足夠條件讓他取得簽證,不用申請人取得日後的大學碩士課程的有條件取錄信。
移民官認為投資一大筆錢學英語不劃算,但法官不同意這是決定性的理由,因為人們選擇教育課程,並非單憑價錢,如果按此推論,則大部分留學申請可以否決掉。法官認為該移民官無視學英語的環境,不是中國可以提供,就算當地有西人教授。法官甚至說,移民官不用越俎代庖,武斷一個人如何使用金錢去改善自己,這純然主觀而非理性的觀察。
移民官推論申請人貪慕加國高生活水平和經濟機會,法官認為不合理,因為申請人在中國生活優裕,不乏機會,社交網絡廣闊,留下加國的誘因很少。
最後,法官認為移民官未有慎重考慮申請人在中國的聯繫有多強,例如他在中國的女友,和他有志在山東推動籃球活動等。
法官在判詞中列出四點理由,表明足以推翻移民官決定,要求把案件發還由另一官員重新處理。給予第二次面試機會。
代表左仁昆的溫哥華移民律師Andrew Wlodyka透露,負責這一案件的簽證官并不是加拿大籍人士,而是一位外國留學生。
她是一個從烏克蘭到北京進修普通話的國際學生,後來受雇于移民部駐北京辦事處。
左仁昆的代表律師表示,“按照她的邏輯,她自己也不能夠到北京了。”
據悉,左仁昆計劃近日再次到北京面試,不過日前日期尚未确定。如果一切順利,左仁昆将會于今年4月入讀UBC的英語課程,然後再申請進修新聞專業或商業管理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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