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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曉傑:大中城市的經濟适用房是怎麽異化的
沈曉傑 2006-11-26 20:20 環球華報 | 編者按:本文系沈曉傑“中國房地産十大批判”系列文章之四——九問經濟适用房系列(6),作者授權《環球華報》全文發表。我們将陸續刊出全部系列文章,敬請期待。
讓我們通過具體的案例,來看看在地方官員“故意不作爲”的現實考量下,大中城市的經濟适用房,是怎麽“異化演變”的。
在建設部對外宣傳新的經濟适用住房管理辦法的新聞通稿上,宣傳了幾個“積極推進經濟适用住房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地方的典型。其中江蘇和南京是新聞稿中唯一的一對被“點名表揚”的省及省轄市。根據現已了解的材料,我們就先從這對“先進”來剖析起。
江蘇省是“通稿”中第一個點名表揚的典型,該省的情況究竟怎樣呢?讓我們看看江蘇省統計局的“官方資料”後,再下結論。據該局的有關統計分析材料,江蘇經濟适用房“發展最好的時期”是在1999年。受“政策影響”,當年全省經濟适用房“占全部住宅投資額的比重達到峰值”——比例高達20.2%,高達48.8億元,。此後,經濟适用房在江蘇的發展是一路下滑,據介紹,“2003年,江蘇省經濟适用房投資占住宅投資的比重爲6.8%,2004年這一比重降低到5.3%,2005年繼續回落到4.6%”,到了竟然連5%的比例都不到的地步。投資的比重如此,竣工面積上的頹勢也是“一瀉千裏”。據資料,“2002年全省經濟适用房竣工面積比2001年減少29.3%,”幅度之大,令人難以置信。2003年上半年,全省“經濟适用房竣工面積僅占住宅的9.2%”。要知道,這個時候把經濟适用房“修正”成“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的18号文還沒公布,從政策的層面來說,經濟适用房還擔當着向80%以上城市居民提供住房的“曆史使命”。而到了2004年,也就是建設部把該省作爲“積極推進經濟适用住房建設”典型例子進行宣傳的當年,江蘇全省經濟适用房施工面積滑到了僅占全省“住宅施工面積的5.5%”,又“比上年同期減少4.2%”,面積隻有544.6萬平方米。
江蘇省統計局在『“十五”時期江蘇房地産開發發展回顧』的統計分析材料中,曾經把作爲國家大力推廣發展的供房主體——經濟适用房,和國家嚴厲控制的别墅和高檔公寓,從從1995年到2004年這十年間在全省的發展作了對比。
人們不難發現,從1999年開始該省的經濟适用房不僅一路大幅下滑,而且作爲理應向80%以上普通市民提供住房的供房主體,在全省住宅投資所占比重,在2002年及以後的幾年裏,竟然出現比隻向占人口10%左右的高收入人群提供的别墅和高檔公寓的投資比重還要低“不可思議”的情況。而且據統計局的分析材料,就在這少得可憐的比例中,還有相當多的經濟适用房是“用于拆遷安置,真正對社會公開銷售的比例較低”。
那麽,按照1998年國務院23号文房改的要求,各大城市對普通市民供應的、面向社會公開銷售的經濟适用房又是多少呢?就是“比較低”,又能低到一個什麽地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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