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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艾運動”的悲哀
華生 2006-10-28 23:05 | 當今的社會,已經是一個十分多元化的社會。在多元化的社會裏,人們對事物的看法和觀點自然也不會統一的,有時甚至可能是相當對立的。如何在多元化的社會裏維持社會的和諧和統一呢?按中國人的老話來說,無外乎“法理人情”四個字。
首先是“法”。俗語說,“無規矩不成方圓”,法律就是社會這個“方圓”的“規”和“矩”。即使你認爲某些法律不合理,你也得遵守。
其次是“理”。法律并不能包羅一切,所以,在“法”之外,人們通常用一個“理”去衡量人與事,所謂“以理服人”就是我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再次是“人情”。人是有感情的動物,所以是否合乎“人情”也是人們行事的一個标準。
原聯邦自由黨工業部長艾民信(David Emerson)轉投保守黨,并出任國際貿易部長,在目前是完全合法了,隻是欠卻了選民的一份“人情”,其轉黨的“理”也不直。所以,“倒艾”一直大有市場。
不過,近日有“倒艾”人士在艾民信辦事處倒糞便及塗鴉牆壁,則令原來的得“理”和“人情”優勢喪失殆盡,倒是讓艾民信成爲受害者,赢盡“法理人情”。這不僅是“倒艾運動”的悲哀,也是加拿大民主社會的悲哀。
目前在國會裏并無法律規範議員的轉黨行爲,而議員出于各種不同的理由轉投他黨,也不是什麽新鮮事。如果艾民信事件能夠促使國會立法對議員轉黨作出一些規範,則應該是壞事變好事,令我們社會以後少些争拗,多些和諧,何樂而不爲。
另外,操守專員也已經介入事件,對艾民信甚至總理哈珀(Stephen Harper)進行調查,已是“依法辦事”的好開端了。人們應該等待調查的結果。
當然,不少人認爲法律對艾民信已束手無策了。請不要忘記,我們手裏還有“理”和“人情”兩張“王牌”。公道自在人心,從艾民信轉黨後不敢面對選民及發出道歉信來看,他也自知理虧及欠下人情。
然而,就是此時,部分“倒艾”分子不是循正常途經依法辦事,以理服人,卻使出“下三流”的手段,将形勢逆轉。如果不是“無間道”的話,那“倒艾”運動的組織者眞是要好好反省反省了。
(原載于2006-03-15加拿大《環球華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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