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车】工作·房屋·理财·教育·医疗·美食·时尚·旅游·华社·青年学会·工商·关于我们·发行点
用户名 密码  
  20060912星期天 温哥华 多伦多 繁体 ENGLISH  
更多加国时评
·
·
·
·
·
·
·
·
·
·
·
·
您的位置:新闻 > 加国时评
〖环球华报·加国时评〗奇怪心情两则

黄非祸  2009-06-24 09:12  环球华报
◎之一

多伦多一家超市的店主陈旺,因為將到其店里偷窃的贼儿綑绑,交给警方,而將面对禁錮和绑架的罪名。

事情发生后,再次面对窃贼光临时,陈旺不敢再主动追贼,报警,警方又不肯来抓贼……

他还得继续面对严重可判终身监禁的绑架罪名,而原先那被逮获的偷儿,顶多是偷窃罪,关个几天出来,没事还会到陈旺的店前偷笑!

这事让我想到省选前,我写的一篇文章〈自由党有两『李』,姚永安更重要〉,举省儿童厅為例,指出如果因文化差异而遭受不平待遇,若有能够瞭解你的文化心理背景的(华裔)民意代表,比较「好办事」。

不论是中国、台湾或香港,你看到窃贼,主动將他「绳」之以法,不但不用担心面临牢狱之灾,还有可能会被当成英雄看待,没准儿政府还要发表扬状给你。

但,换成陈旺在多伦多,却很可能要家破人亡──若是他被判监禁数年,超市生意只剩妻子来做,岂不要让各方贼人大喊过癮,不抢他个过癮不罢休;想想,真令人心寒。

不过,我还觉得奇怪的是,说陈旺「禁錮」(imprison)窃贼,勉强说得通,因為,这词儿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意思。

但要说陈旺「绑架」(kidnap)就很奇乎怪也。因為「绑架」总要有个「目的」,否则,就不叫「绑架」,顶多就是「綑绑的游戏」。

我们理解的一般绑架,不外乎要钱,如果涉及恐怖分子的绑架案,有时则是要对方(通常是政府)释放某人质,如果被要胁者不照做,就「撕票」,杀掉被绑的人,也就是人质。

回头看陈旺,他的「绑架」是為什麼目的呢?不就是要交给警方,將人质(窃贼)检控吗?如果你说陈旺是「绑架」,警方也接下了被绑者(偷儿),並將之检控,那麼,显然就是警方完成陈旺的(非法)目的,警方应该属於「共犯」,就像绑架案中,负责去取被害人家属提供的赎款的人,会被列入「共犯」一样。

因為警方认為陈旺將人质交给他们的目的,是合法,所以,隨后才会也控告窃贼偷窃,但,你去接人质来完成陈旺所要的「东西」时,也在「帮助」陈旺完成「绑架─达到目的」的过程,你不是共犯是啥?

我搞不清楚,多伦多警方為何能那麼理不直却气壮的检控陈旺?

在回到我想谈的另一个主题,如果有个来自中港台三地的民意代表,会不会更能理解陈旺的作為,更了解其心理,也就更愿意站出来為他讲话呢?
[1]  |  [2]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友情链接中国新闻网·江苏侨网·The Linguist·江南房吧·中国亚洲股市网·BC Restaurants·中国国际教育网·富兰克林英文学院
版权所有 © 环球华网
CopyRight © 2008 Global Chinese Multi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首页 关于我们 发行点 联系我们 客户登入
BACK TO TOP
  计数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