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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君子不防小人:加拿大房市反洗钱效果不彰
2008-07-30 10:53 环球华报 | 【环球华报记者 黄运荣报道】6月底开始,加拿大实施新修订的《反洗钱与反资助恐怖分子法》(C-25号法案)。地产界人士表示,新例并没有为人们在房地产买卖中带来不便,反而是该法案“防君子不防小人”,根本无法堵塞洗黑钱的漏洞。
须向经纪提供个人资料
加拿大联邦政府去年提出C-25号法案,对《反洗钱与反资助恐怖分子法》进行修订,并在国会获得通过。希望反洗钱行动在加拿大全国走向系统化和专业化。
C-25号法案要求全国地产经纪从今年6月底起,在接受房屋买家委托购房时,必须确定买卖双方的真实身份。
 反洗钱与反资助恐怖分子法 据悉,在新例之下,买卖双方都被要求向自己的地产经纪提供个人信息,包括姓名、住址、出生日期及工作等。
“新法例要求与以往并无太大变化,”地产经纪陈卫平对记者说,“过去我们在房屋买卖成交时,也会向客人索取相关个人资料,这次增加的内容只有出生日期。”有人担心在委托地产经纪找房之初便要提供详细个人资料,容易造成私隐外泄。对此,陈卫平澄清说,“其实是在物业买卖成交时才需要提供这些资料,而且是为了完成合同的签订。所以,客人基本上不会有异议,只要出示驾驶执照便可以了。”
现金1万以上需要上报
此外,新法例还规定,地产经纪只要收到超过1万元的现金定金,就必须立即主动向联邦政府监管洗黑钱的“加拿大金融交易与报告分析中心”(Financial Transactions and Reports Analysis Centre of Canada,下称 “FINTRAC”)详细申报。据悉,在此前,房产经纪只需要向政府报告他们认为有疑问或金额10万元的房产交易。
根据C-25号法案,一旦发现买家涉及洗钱,则该宗交易可能会被终止。同时,FINTRAC在调查可疑的房产交易时,有权从地产经纪那里获得买方和卖方的详细私人信息。
多伦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产经纪曾对媒体说,这意味着绝大部分房产交易都需要向FINTRAC备案申报,整个买卖过程将大大延长,“我这两年来还没经手过定金少于1万加元的房产。”
不过,在卑诗省,人们则不必担心此类问题的发生。“因为卑诗省地产局早有规定,所有的房地产买卖定金都不接受现金,只接受银行本票。”陈卫平表示,其实这一规定也不是新东西,“我在五、六年前考地产经纪牌照时,已经有类似的规定了。”
政府会跟踪现金来源
陈卫平介绍说,购房者都会到银行将现金兑换成银行本票,而银行会通过自动系统将大额现金交收的资料传到FINTRAC备案。而在这个过程中,客人一般不会有太大的麻烦。“不少中国移民抵加时都会携带大量现金,加拿大政府对此也十分明白,因为这是中国实施外汇管制政策的缘故,”陈卫平说,只要不是经常性存入大额现金,政府一般都不会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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