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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一持拐乘客受辱 人权审裁处裁定赔2500元
2008-07-05 08:01 | 卑诗人权审裁处(BC Human Rights Tribunal)下令一家的士公司及司机,赔偿一名行走不便的男子2500元。该男子称,司机称他为瘸子。
据加新社电,约翰逊(Dale Johnson)告诉卑诗人权审裁处,他于2006年3月在纳奈莫(Nanaimo)乘坐由AC的士公司威廉姆斯(Robert Williams)驾驶之的士。
当时,约翰逊因手术需要而使用拐杖。
约翰逊称,因为伤口疼痛,他大声提醒威廉姆斯减速及避开减速壆,但威廉姆斯反而开得更快了,并且还骂他怪物。约翰逊向审裁处表示,因为该次乘坐的士,导致他疼痛加剧,他要求得到2.5万赔偿。此外,他称由于自己病情加重,要求另加赔偿2.5万。
在2月的聆讯中,的士司机威廉姆斯告诉审裁处,约翰逊在车上大声尖叫「我很痛」,并要求他像正常人一样开车,他对此很不满。
审裁处在判决书上提到,当时身体不适、行动不便的约翰逊正需要得到照顾,相反,他没有获得应有的尊严和尊重,因为司机没有考虑到乘客的特殊需要。
卑诗人权审裁处下令的士公司及威廉姆斯合共赔偿约翰逊2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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