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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暴殴打亲妹烧毁母屋 缅省男子被判囚52个月
2008-03-22 06:37 | 缅尼托巴省1名男子强暴妹妹﹐并在她怀孕6个月时殴打她﹐妹妹均未报警。但男子后又烧毁母亲的房屋﹐妹妹终于报警﹐令男子被判52个月监禁。
据加新社电﹐这名28岁的男子﹐在去年9月进行1天审讯后﹐被裁定乱伦和袭击罪名成立。
在审讯中﹐现年24岁的受害人说﹐她愿意「原谅和忘记」兄长的所作所为﹐但在他烧毁母亲的房子后改变主意。
女子作证说﹐她在2002年3月9日早上回到家中﹐此前一夜她在1个朋友家中喝酒﹐当时她哥哥施压﹐要她与他一起喝下1瓶自酿酒。她说﹐其后她在卧室醒来﹐发现哥哥强暴她。
两年后﹐女子怀有6个月身孕时﹐她哥哥与她争论对职业摔跤的爱好后﹐动粗令她窒息和踢她。
她说﹐「因为在次日早上﹐我感到婴儿在踢动﹐我想她没有问题」﹐因此未去求医。
女子两次都未报警﹐她称自己是可以「原谅和忘记的人」。
但在2006年10月﹐她哥哥醉酒后烧毁母亲的房子﹐她改变主意。
她说﹕「在这间房子内我有很多珍惜的东西﹐如我孩子的超声波图片﹐和我(已故)父亲的照片。」
男子以纵火罪被捕﹐但在初级聆讯后这项控罪被撤销。他在法庭审讯时承认纵火﹐但否认曾袭击妹妹。
法官辛克莱(Murray Sinclair)说﹐男子被监禁的17个月﹐可双倍计算﹐所以只剩下18个月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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