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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时评〗黄非祸:考驾照,千万別贿赂
黄非祸 2008-03-14 12:37 环球华报 | 一名46岁的华裔女子,於2007年1月15日,在卑诗保险公司灰岬(Point Grey)考牌中心考路试。负责考试的考牌官在她把汽车驶离停车场时,发现车內考牌官座位上有两张100元现钞,於是就即时中止考试,並要求她回到考试中心。
这名女子在供词中,承认该两张100元现钞是她给考牌官的“红包”,希望確保她考试过关。1月17日於温哥华省级法庭宣判,这名涉嫌贿赂考官女子,需要在家软禁9个月。
看到这新闻, 说实话,我有点惊讶,惊讶的不是贿赂者是华人,而是,在加拿大考路考,竟然还需要用“贿赂”的方式?
眾所周知,在加拿大,哦不,咱们缩小到大温地区就好了,要考路考,各有各的难度,但也各有各的容易处,这裡的路况让你头痛,没问题,下次可以到別的地方去考嘛!根本不需要贿赂。
老妻在中国,从未拿过驾照,未握过方向盘,她第一次握方向盘,是到加拿大后才开始的,当时我们的女房东,看起来笨手笨脚,但每天开著车出出入入,老妻说:“你看,女房东这样都能开车,我没有理由考不上。”
结果第一次,她在左转时,没有让前方两百公尺远的直行车先过就逕行左转,而被叫回去重考,令老妻不服;第二次,她记住了教训,也就通过了。
老妻是在北温路考的,那边的路况是上坡下坡的,有一定难度,但因是自动车,所以,上坡停车起步时还不至於有倒退的情形,而路况也比较单纯。
我是在老妻考完后一年,才参加路考,儘管我有十多年的驾驶经验,也不敢大意,曾有个朋友的朋友,在路边停车时,单手右转两圈再左转两圈,顺利入停车格,停完后还睥睨地看了考官一眼,结果被考官在评单写下“危险驾驶”,並限定两年(或三年)內不得考路试。
在朋友建议下,我选了烈治文。並且谨记,千万当自己是第一次路考,双手握紧方向盘,换线道时,一定要转头看后方来车,不能只看照后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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