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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布什批准法案09年6月前陆地入美免护照加受益
宋娜 2007-12-31 07:31 环球华报 | 【环球华报记者 宋娜报道】原定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由陆路或海路进入美国须持护照政策将延至到2009年6月1日实施。美国总统布什(George W Bush)在本周三(26日)批准了该项措施的延期执行令。在该法案下,在2009年6月1日前,加拿大人经陆路或海路到美国,入境时不必出示护照。该法案上周经国会两院通过,布什本周三签字,法案因此正式成为法律。
加拿大公安部长戴国卫(Stockwell Day)也即时发表声明,欢迎美国延期执行入境护照验证政策。但戴国卫同时表示,仍然关注美国西半球旅行计划Western Hemisphere Travel Initiative (WHTI)对加美两国经济和边界社区的冲击。
按美国西半球旅行计划,所有加拿大人在进入美国时必须出示护照或其它由美国认可的身份证件。目前只有航空旅行才实施该规则,即乘飞机入境美国的加拿大人被要求检查护照。
戴国卫指出,在同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切尔托夫(Michael Chertoff)以及国会其他成员的会议中,他一直强调新的措施应该慎重执行。他说:“我将继续同切尔托夫商讨,确保对于持护照以外的其他证件的游客也可以进入美国,例如,驾驶执照等。”
戴国卫同时也赞扬了加拿大方面的工作,正因为加拿大的努力使得18岁以下的加拿大人在经由陆路和水路进入美国境内时只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即可,不过加拿大政府还是鼓励民众在前往美国时持护照入境。
虽然该项措施延至2009年执行,但只限于使用水路和陆路入境的情况。乘坐飞机前往美国的乘客必须向边境服务局出示护照或者NEXUS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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