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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揭开“上海第一秘”秦裕荒诞的带“病”提拔之路
2007-12-29 07:27 新华社 | 12月20日,吉林省高院对上海市宝山区原区长秦裕腐败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判处秦裕无期徒刑,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2006年7月25日秦裕当选宝山区区长;8月24日,秦裕“落马”,上海一些干部群众把秦裕称为“一个月区长”。“一个月区长”的前后,折射了这位曾经的“上海第一秘”荒诞的带“病”提拔之路。
“上海第一秘”秦裕
2006年7月6日,秦裕从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岗位,调任宝山区委副书记;7月13日任宝山区代理区长;7月25日,在宝山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被补选为宝山区区长;8月24日接受审查。8月29日,中共上海宝山区委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读了中共上海市委通知:免去秦裕的中共宝山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其行政职务的免除将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即通过宝山区人民代表大会来履行。
秦裕在为期一个月的宝山区区长任上,主要以到各部门调研为主。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被审查前的8月22日下午,他还主持了宝山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
当时一位办案人员告诉记者,秦裕被带走时态度还颇为嚣张,翌日被带到上海虹桥机场,离开上海北上。在机场,为了不让人认出这位知名度颇高的“上海第一秘”,办案人员给他脑袋上扣了一顶帽子。此时秦裕已经垂头丧气。
上海的干部再一次见到秦裕时,是在一部名为《贪欲之害》的警示教育片中,秦裕憔悴了很多,在谈起自己的家人时,他先是泣不成声,继而号啕大哭。
秦裕生于1964年,1981年考入华东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哲学专业,本科毕业后被保送研究生,1988年获伦理学硕士学位,随后留校任教。1995年1月起,秦裕以副处级干部身份进入上海市委办公厅,担任时任上海市副市长陈良宇的秘书。2002年11月,秦裕升职为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在陈良宇秘书这个位置上,秦裕一干就是12年,此后,他“空降”到宝山区,旋即,“仕途”戛然而止。
带“病”提拔
今年9月25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秦裕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1998年4月至2006年6月,秦裕在担任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韩国璋、吴明烈、张荣坤等人谋取利益,从中索取、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682万余元。案发后,秦裕坦白了大部分受贿事实,并提供线索致侦破其他重大案件,构成重大立功。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秦裕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鉴于其具有重大立功、坦白部分犯罪事实、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等情节,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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