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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货劳税政策已不合时宜 楼价飞升已远超35万限额
2007-12-15 07:51 | 安河民用建筑委员会(Residential Construction Council of Ontario)周五说﹐联邦政府对新房子征收过多货劳税(GST)﹐新房买家承担的货劳税太重﹐政府应按现时楼价实施税款回扣政策。
据加新社电﹐代表承建商的民用建筑委员会说﹐联邦每年在新房销售货劳税上收入20亿元﹐这表明全国平均价格的新房货劳税为2万元﹐几乎是1991年的2倍。
委员会说﹐渥京征收如此高的税金﹐人们更难买新房。
委员会主席鲁比诺夫(Phillip Rubinoff)说﹕「全国各地的建筑协会﹐多年来都有这个意见﹐我们只是引用现时统计数字﹐再把问题说一遍。」
加拿大按揭和房屋公司(Canada Mortgage and Housing Corporation)的发言人谢勒(Kristen Scheel)说﹐以2007年11月的标准﹐加拿大新房平均价格为424,395元。
委员会说﹐货劳税刚实施时﹐新房买家购买最高35万元的房屋﹐可得36%货劳税退款回扣。屋价在35万到45万元间﹐退款回扣递减。超过45万元的房屋﹐没有退款回扣。
在1991年﹐只有4%的新房价格在45万左右。
委员会说﹐现在新房价格急速上涨﹐特别是西部﹐新兴石油业带动阿尔伯达、卑诗省、沙斯卡寸旺的房价﹐退款回扣规定却保持不变。
鲁比诺夫建议﹐36%的货劳税回扣﹐可应用于最高50万元的新房﹔房价超过50万元﹐回扣开始递减。
保守党的一大政纲是削减货劳税﹐从7%降到5%。渥京政府去年减少货劳税1个百分点后﹐明年1月有意再减1个百分点。但委员会说﹐即使货劳税率是5%﹐购屋者平均支付的货劳税约有16,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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