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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北京"丈夫拒签字致孕妻死"事件:签字与救人的矛盾
2007-11-28 05:26 中国新闻网 |  妻子难产丈夫拒不签字手术致死两条人命 新加坡《联合早报》今日刊文说,中国现行手术签字制度存在着一定问题;面对签字与救人的多重矛盾,专家建议应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医院可以实行手术而不需要承担责任。原文摘录如下:
“我就是不签字,他们也可以做手术啊!”
就是这么一句话,连日来中国大大小小媒体和互联网论坛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有关舆论沸腾的程度并不亚于较早前广州警察开枪导致神经外科专家死亡,或者仍备受关注的陕西华南虎真伪事件。
据报道,湖南籍男子肖志军带着100元于上周三下午,陪同怀孕的妻子李丽云到北京市朝阳医院西区医院求医。经诊断,李丽云感染了严重肺炎,这对孕妇而言非常危险,院方于是建议她进行剖腹生产手术。由于孕妇身无分文,医院决定让她免费入院治疗。
不过,尽管院方软硬兼施,医院的许多病人和家属也都好言相劝,一名住院病人甚至当场表示:如果肖志军肯签字,立即给他一万元,但他还是拒绝在剖腹生产手术通知单上签字,而是写下坚持用药治疗、不做剖腹手术、后果自负的文字。
院方辩说,它只好继续以药物和其他措施抢救,并同时紧急调查李丽云的户籍,试图联系她的其他家人,以及上报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结果,医院得到的指示是:如果家属不签字,就不得进行手术。
就这样,医院抢救无方,李丽云心肺衰竭而死、一尸两命,肖志军也成了众矢之的。然而,也有人更关心事件所折射的问题,例如肖志军不信任医院的原因和为何有病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手术签字制度存在的合理性、以及医药费这座压得人们透不过气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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