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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联合早报》:台湾“正在火山口跳舞”
2007-11-21 07:25 中国新闻网 | 新加坡《联合早报》今日刊发胡忠信的评论文章说,台湾人民呛扁:“我们活不下去了!”民进党领导层无动于衷且束手无策,与“正在火山口跳舞”何异?高雄市长选举官司已定,下一步呢?还是麻木不仁,或者是只迷信选举定胜负,无视人民即将引爆的愤怒火山?文章认为,马英九、谢长廷两人均有责任与义务提出未来的两岸、经贸、政局和解的主张,并透过公开辩论的形式供人民检验与参与。陈水扁积极介入选举,有其个人利益的考虑,但他毕竟已属于过去,马、谢两人才属于未来。
原文摘编如下:
深受各方高度瞩目的高雄市长当选无效官司,二审于11月16日宣判,合议庭认为陈菊阵营选举前夕召开记者会指控黄俊英贿选,并非“强暴、胁迫”,不足以妨害选举,改判陈菊当选有效,继续担任高雄市长。
延宕一年的选举官司,显示一审与二审法官有不同的认定标准。一审采取高道德标准,认为选举前的抹黑、诽谤足以影响选举的公平性,但二审采取较低标准,虽然陈菊阵营作法可议,但不属于强暴、胁迫范围。法官把责任交予“立法院”,“应经由立法程序明文规范”抹黑、诽谤的行为。
无论上述判决结果如何,作为一个有现代公民人文素养的人士,都应表示“尊重司法判决”,毕竟这是大家必须遵守的法律游戏规则。由官司败者黄俊英的表现来看,他虽表达了遗憾之意,但仍表示尊重司法,未有激越的言语、行为出现,“在压力下表达优雅”,黄俊英的风范表现应予肯定。
对选举带来后遗症
当然,由于二审法官虽在道德上对陈菊有所指责,但在法律上未做出惩处,也对台湾日益败坏的选风带来后遗症:那些试图在选前使用“奥步”使坏的候选人也会心存侥幸。在双方旗鼓相当情况下使用不当的突袭战术,尤其历经三一九枪击事件、高雄市长“走路工”风波,乃至民进党党内初选都发生“《壹周刊》爆料事件”,谁敢保证类似事件不会再发生?法律是不是仍然采取低度道德标准看待抹黑、诽谤行为?
我们无从以心理层面分析何以二审法官判决陈菊当选有效。是考虑到社会的稳定,不必付出太高昂的政治代价?是法官考量自己的身家安全或未来升迁?是法官的保守心理认为抹黑、诽谤乃选举的“必要之恶”?再做深层的论述已无必要,毕竟明天仍是另外一天,太阳还是要从东边升起,人民仍然要面对未来生计,高雄市长选举官司必须抛诸脑后,大家继续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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